广东省器官捐献研讨会日前在广州召开,记者在会上获悉,卫生部要求从2012年1月1日起将在全国全面推行心死亡遗体器官捐献标准。
在医学界,器官捐献的死亡标准是执行脑死亡还是心跳死亡,一直存在争议。此次,卫生部推行的“心死亡”是否为器官捐献标准一锤定音呢?器官移植专家、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副院长何晓顺认为,“心死亡”不等于心跳死亡,也就是我们通常认为的心跳停止,明年推行全国标准后,脑死亡捐献仍然可行。此次“心死亡”标准的出台是顺应国情,因为老百姓从感情上来说还不理解和不接受脑死亡作为死亡标准。
家人不能接受心脏未停跳就捐献
11月14日凌晨2时,29岁河南南阳男子郑知岗在东莞大朗被车撞倒,时隔一个多小时才被发现,由交警送往医院。送院后,郑知岗颅脑外伤严重,医院对他施行了开颅手术,减低了颅压。但郑知岗还是陷入深度昏迷,最终只能靠呼吸机维持呼吸。
医生告诉郑知岗家人,所有检测都已没有反应,已无救治希望。经过一番讨论,郑知岗家人决定将其所有有用器官捐献。11月20日,深圳市红十字会器官捐献协调员高敏接到郑知岗家人的捐献申请,赶到东莞协助家人办理了捐献志愿书。“如果按照脑功能不可逆转来判定,郑知岗可以被视为脑死亡,但因我们现在执行的是心脏死亡捐献标准。”高敏告诉记者,11月21日凌晨,在家人的要求下,郑知岗被转入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黄埔院区继续接受救治。
在重症监护室里,郑知岗被施以体外膜肺氧合保护技术,通过仪器进行体外循环和辅助呼吸。11月24日上午,郑知岗心跳停止后捐出了肝脏、两个肾脏和角膜。
“郑知岗的家人很悲痛,但认为他还这么年轻,身体也不错,有用的器官能够救人。”高敏表示,尽管家人希望能够尽可能多地捐献器官,但由于不能接受心脏仍未停跳就捐献,所以等到其心跳死亡后才能进行移植手术。
脑死亡后就移植器官质量好
“从脑死亡到心跳死亡会有一段时间,脏器多少会因缺氧而受影响,也会消耗人体的资源。”器官移植评估专家、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重症学科主任杨春华表示,“心跳停止30分钟后,肝脏只能放弃移植。”过去曾经有过捐献者心跳停止后才捐献肾脏,受捐者接受移植一个月后才有尿,肾脏恢复缓慢。“这似乎违背了捐献者救助救人的愿望。”
从相关文件来看,执行心死亡标准有三类情况。第一类是国际上通用的脑死亡,如果家人认可的情况下可以进行捐献;第二类是一般意义上的心跳死亡,即心跳停止;第三类是脑死亡与心跳死亡双重标准。“这三类情况都可以被视为‘心死亡’,死亡标准其实是由医生判定的,但捐献必须遵循家属认可的首要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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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两家医院重获移植资质
院方表示相关事宜还在筹备中
记者在采访过程中了解到,市人民医院和市第二人民医院今年重新获得了器官移植资质。在省卫生厅公布的心脏死亡捐献器官移植试点单位中,市人民医院和市二医院入选肝肾移植试点医院,试点项目有效期一年。
根据省卫生厅的要求,试点医院要成立心脏死亡捐献器官移植工作委员会,负责规范指导本医院开展心脏死亡捐献器官移植工作。试点医院要严格按照登记的诊疗科目依法依规开展心脏死亡捐献器官移植工作,不得超范围开展其他形式和来源的人体器官移植。试点医院须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移植数据网络直报工作。试点医院在试点期间完成心脏死亡捐献供体例数达到10例或以上,并完成相关移植手术的,可通过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向卫生部申请,由卫生部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委员会核定该诊疗科目心脏死亡捐献器官移植资质。
尽管今年7月就通过了相关审批,但目前这两家医院都表示,相关事宜还在筹备中,暂时还未开展相关手术。据悉,两家医院低调运作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移植手术需要良好的硬件和软件配备,从病房、手术室和人员都得重新调配。二是院方担心试行之后手术例数还是无法达到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