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9岁男童因被父亲斥责作业错误多,将农药倒入饮料带去学校喝。谁料想,其同学、另一名9岁男童也喝了。最终经抢救,先喝药的男童脱离生命危险,而后喝药的男童不幸身亡。日前发生在洛南县寺坡镇的这起校园中毒事件令人唏嘘不已。
3次洗胃还是有个孩子没救过来
昨日上午,寺坡镇何村刘洼组村民姚甲红仍然沉浸在悲痛中。10月13日中午,他正在地里干活,忽然接到何村小学一教师打来的电话,让他快到学校来,说是他儿子小超和另一个男孩小杨“喝农药了”。当时,他手机上显示的时间是中午12:59。
姚甲红的妻子赶紧跑到学校,在五年级教师办公室见到小超,“当时看上去很正常,老师也问他,他始终说没喝。”但他身上有很浓的农药味。校方让姚妻把娃带回家注意观察。回家后,姚甲红对小超说,“喝农药可不是闹着玩的!是要死的!”但小超还是说“没喝”。问他身上的农药味是咋回事,“他说是那个娃把饮料洒他身上了。”姚甲红不放心,让娃刷牙、漱口,“当时没有异常。”
很快,姚甲红又接到何村小学校长打来的电话,“说是有学生看到娃喝了!车在村口等着,要赶紧送医院!”此时,另一名男孩小杨已被其父送到古城镇卫生院洗胃抢救。在小超被送往2公里外的卫生院途中,出现肚子疼、腿软等症状,等到了医院轮到给小超洗胃时,他已陷入昏迷。姚甲红看到,抢救中的另一男孩小杨“嘴唇发青、狂躁不安”。
当日下午近3时,两男孩被送到洛南县医院抢救。小杨随后被转到商洛市医院,又转到西安唐都医院,目前已脱离危险。而在去往县医院的途中,小超已“口吐白沫”。抢救两小时、3次洗胃后,小超死亡。
怕被责骂俩娃始终不承认喝了
悲痛欲绝的姚甲红当时听到有人说“那瓶饮料是小超捡的”,但随后洛南警方的调查结果并非如此。经查,当日上午10时许,小杨的父亲、何村小学教师程小军发现儿子不遵守自习纪律,且数学作业错误特别多,便打骂小杨。11时放学后,小杨与其父回家吃饭,饭后趁家人不备,偷偷在自家柴房中取出农药甲拌磷(俗称3911),倒入家中的一瓶营养快线饮料中带到学校。
相关调查报告显示:“12时许,小杨坐在五年级教室的座位上,将混有农药的营养快线喝了一口,盖好瓶盖放在抽屉内。小超见后,从抽屉内取出饮料猛喝一大口。小杨阻挡未果,小超喝后将瓶子放在书桌上,后被撞倒泼洒在地板上,瓶子被扔出教室。”
这一细节与姚甲红了解到的情况有矛盾也有接近之处:在送小超去医院的路上,姚妻听到当时神志清醒的儿子说,是他阻拦小杨,把瓶子打了一下,不让小杨喝,瓶子碰倒后,他把瓶子扔到窗外……
但两名男孩当时却没有承认喝了饮料。事后,有人分析说,小杨上午已因作业有错被其父责骂,所以不敢承认。而姚甲红昨日对记者说,他“平时管教娃有点严格,估计娃害怕打他……”
签了协议是为了让娃入土为安
事发后,洛南县委、县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的事件调查处理协调小组,公安、监察、教育、信访、卫生、食品药品等部门工作人员参与处理。由于事发次日洛南县要开会,有关部门要求姚甲红在医院等待协调处理,10月18日、19日,小超家属与有关方面签订了两份协议书。
记者看到与“调解人:寺坡镇政府、洛南县教育局”的协议书上写着“姚甲红确认学校在中毒发现、告知家长、医疗救治过程中没有过错,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何村小学给予姚家4万元困难救助、寺坡镇政府给予2万元困难救助。”在另一份与程小军签订的协议书上写着“程小军给姚甲红之子死亡困难资助等各种费用2万元。”
两份协议书都有条款注明“今后不得再因此事寻事,否则承担一切后果”等表述。
姚甲红说,签协议“是为了让娃早些入土为安”。但相关款项还未付清。他也非常想不通:为啥当时学校不立即送娃去医院检查?
昨日下午,洛南县教育局局长贾优善表示,经警方调查,“此事因程小军责骂其娃在先,有主要责任,小超属误服农药,”相关事件已通报全县中小学校,并开展学校安全专项检查,特别要加强学生心理教育,培养学生的抗挫折能力,同时,未经许可,学生不得将校外饮品带入学校。
来源:华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