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香港《文汇报》报道,美国一名无业汉在网上自荐成为“猎物”,任何人给他1万美元,便可狩猎“自己”。他声称自己“比火鸡敏捷,比野熊聪明”,更扬言若有人能杀死他,不但可以向志同道合者炫耀一番,还能摘下他的器官出售获利。若猎人额外给他2000美元,他还会赤身露体任由狩猎。
自愿成为猎物的莫西诺表示,正找寻厌倦普通游戏的人参与游戏,他在网站上载自己躲藏树后及草丛中的照片,声称自己是“毛茸茸及善于躲藏的猎物”。他更不会携带武器,任人“宰割”。若他最终被杀,原本给他的金钱便交给其家人。莫西诺的念头或来自1994年的好莱坞电影《幸存游戏》,电影主角获聘在狩猎派对中当仆人,殊不知自己正是主人们的猎物。
然而,即使莫西诺真的打算推出这“游戏”,也未必能获法例许可。法律专家表示,莫西诺的念头更像欺诈罪行,纵使属实,其狩猎活动在法律上也可能视为谋杀或协助自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