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死者家属称,医院对死者未尽抢救义务,导致病人死亡,医院有责任。院方认为,病人死前2小时,医生曾到病房查过房,病人无异常,院方无任何责任。对此,目前江宁警方正在进行调查。
老父患病入院出院前发生意外
发生这起医疗纠纷的医院为南京江宁淳化医院,即淳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死者姓李,今年70岁,江宁淳化人。昨天上午,记者来到该医院时,死者家属正在与医院方进行交涉,情绪激动的家人甚至将医院办公桌上的玻璃台板掀翻砸碎。由于双方交涉内容差距太大,一时谈不到一起,眼看矛盾就要升级,医院工作人员马上报了警,随后淳化派出所民警赶到,对双方进行调解,希望大家冷静处理此事。
提起李某的死,其子李先生说,老父在9月8日突然咳嗽不止,随即被送到江宁淳化医院,医生在看了CT片后,诊断为患有肺炎性心脏病,要求老父住院治疗。前天医生告诉他们,经过这5天治疗老人的病基本治好,再休养两天就可以出院了,“可是,昨天下午5点左右,老人却发生意外,突然死在病床上了,这让我们一家人无法接受。”
家属:医院对死者未尽抢救义务
李先生说,前天下午5点半,他下班去看望父亲,喊了几声没反应,摸他身上已经冰凉。李先生见情况不对,赶紧喊来值班医生、护士,然而,为时已晚,老人已经停止了呼吸,而且从老人身体冰凉上看,老人死亡肯定有一段时间了。为此,老人的家属非常气愤,他们认为,老人病情有变化,医院应该及时发现,并采取抢救措施,可医院没有做到。
昨天上午,李先生等家人找到了院方负责人,并从护士站找到了病人李老先生的病历,以及护理资料。记录显示,前天下午2点,护士曾为老人量过血压,测过体温,之后就再没有其他任何记录。
医院:病人死前2小时医生曾查过房
对于李先生指证,淳化医院副院长刘俊说,确实在当天下午2点,有医护人员到李老汉病床前测过体温,而下一次测体温是傍晚6点。至于从下午2点到傍晚6点,这4个小时中,是否有医护人员再对病人做一些巡查等工作,刘俊副院长说,据他了解医院医疗组长、主治医生,在下午3点左右曾去看了下病人,病人躺在床上,他说没有什么不舒服,随后医疗组长也就离开了,直到李老汉儿子到医院发现其已死了,他们才知道。李老汉病情基本上好转了,马上要出院了,他只能属于二级护理,2个多小时医护人员不到病房属于正常情况,院方无任何责任。
听了刘俊副院长的说法,死者李某的家属反驳道:“刘副院长的说法肯定不对,这段时间,两个多小时之内,你们医院哪个医生或者护士去过一次?有没有人去过?你不能说四五个小时去一次吧。”
对于老人的死亡原因,院方表示,只有尸检后才能最终下定论。可是死者李某的家属一致说,他们不同意对老人进行尸检,老人的突然离去,责任完全在医院方,他们一定要为老人的死讨一个说法。
刘俊说,对于这起医患纠纷的处理,他们希望死者李某的家属从三个方面去考虑:一是双方好好坐下来调解,由街道司法所介入,医院方从人道主义出发,适当对家属进行一定的经济补偿,但不是赔偿;二是建议通过医疗鉴定划分医患责任,如果老人的死是医院责任,那医院一定按规定标准赔偿,绝不推卸;三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