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20日,李某持刀抢劫少女顾某,想抢钱买手机,不想顾某身上仅15元。李某见顾某是漂亮女子,便企图进行强奸,顾某急中生智将李某引领回家,顾某的家人和邻居将李某抓获。
2009年12月20日,打算抢钱购买手机的李某,带刀来到北京市朝阳区小武基村河边。天渐渐黑了,路上的行人也渐稀少。这时,顾某经过小武基河南侧路边,李某追上去将其拽倒,并捂住顾某的嘴抢走其身上仅有的15元钱。
李某见顾某很漂亮,便想强奸顾某,将她拽到路边砖堆后面。顾某挣扎的同时,说“我家住在前面不远处,家里没人,外面这么冷,去我家吧”,李某听后欣然同意。
顾某带李某行至小武基一出租院后,看到自家亮灯,趁李某不注意,脱身跑进屋子,对父亲大喊“有人抢劫”。顾某的家人在邻居的帮助下终将李某抓获。
2010年2月9日,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披露,李某涉嫌抢劫、强奸罪被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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