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多次出入夜店又多次发生一夜情,王霞(化名)于2009年5月生下女婴后,不知道女儿亲生父亲是谁,面对重重压力,从深圳来到北京,将孩子遗弃。此后,思女心切的她向警方自首,并通过警方找回了女婴,而她也被警方刑拘。因王霞的行为未造成严重后果,朝阳检察院决定对其不予起诉。
深圳产女,北京弃婴
26岁的王霞是河南人,在东莞务工,帮人卖服装维持生计。2008年的一天,因工作失误,她被老板扣了工资,心情郁闷的她来到夜总会跳舞发泄,醉酒后迷迷糊糊跟着一名男子回了家。
此后,王霞经常出入夜店,先后与几名陌生男子发生一夜情。2009年初,她意外地发现自己已怀有5个多月身孕,而她并不知道孩子的父亲是谁。由于胎儿已经很大,做流产非常危险,她到深圳一家私人诊所生产。当年5月23日,王霞在深圳产下一名女婴。当她发现孩子的胳膊和腿总伸不直,可能有残疾时,决定扔掉孩子。
2009年6月25日,王霞乘火车来到北京。当晚10点多,她抱着孩子来到亮马河南路。她将提前准备好的一包小孩衣服、水瓶、奶瓶和奶粉包好,在里面放了一张字条,上面写有自己的手机号,并有留言:“过两天我会开机。”随后,她把孩子和包裹放在路边的长椅上,到一边偷偷躲了起来。
路过此处的杨女士听到婴儿的哭声,发现婴儿后,迅速打电话报警。看到警车把孩子带走后,王霞才失魂落魄地离开了。
选择自首,检方不予起诉
此后的日子里,对孩子的思念始终折磨着王霞,她越来越后悔抛弃孩子。2009年8月3日,痛苦不堪的她来到派出所自首。几天后,警方从福利院找回了王霞的孩子,而王霞因涉嫌遗弃罪被警方立案并刑拘,后被取保候审。
本案移送朝阳区检察院后,被分配由该院女子犯罪审控组审查起诉。承办案件的检察官侯爱文了解案情后,多次对王霞进行批评教育。王霞对自己当初图一时欢愉而不顾后果的行为追悔莫及,也对自己的遗弃行为给自己和孩子带来严重的身心伤害表示悔过。她主动提交保证书,保证吸取教训,下决心不管多苦多累,也要好好养育女儿。
侯爱文认为,王霞因无法辨明婴儿父亲,自身未婚又没有抚养能力,因而将婴儿遗弃,遗弃行为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且王霞保证今后全心全意抚养孩子,绝不再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构成犯罪。经朝阳区检察院检委会讨论研究,最终决定对王霞作出了不起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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