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颍州市民马女士来说:她精心喂养的一条金色卷毛贵宾狗,三天前被一条发情母犬“诱”走,至今未归。虽然报了案,但围绕着这条宠物犬是“被盗”还是“被诱”,争议颇多。
名贵宠物狗遭“色诱”离家不归
三年前,朋友赠送马女士一条雄性宠物犬。这种狗的品种为“贵宾”,是一种比较名贵的狗,市场售价当在2000元以上。12月12日,一名男子带着一只正在发情期的母犬来到马女士所在小区,在她家门口溜来溜去。中午,马女士的爱犬独自出来之后,就跟在这只母犬身后屁颠屁颠地跑着。男子见状,就带着两只狗出了小区一路向东走。邻居看见之后,立刻通知马女士家人,家人一路向东追去,但没有找到。后来,马女士从邻居那里得知,那名男子就住在离小区不远的一个村子里,并且几个月前还带着自己的狗来马女士家配过种。13日,马女士通过邻居找到男子的家,当时该男子的孩子在家,说已经把狗送回马女士居住小区的附近。后来该男子回到家后,也给了同样的说法。
宠物狗一直没回报警后,诱还是盗有争议
几天来,马女士吃不好睡不好。晚上,总是仔细听着外面的动静,想着狗还会回来;早上,一睁眼就赶紧打开大门,看看爱犬是不是站在门外。但马女士的狗一直没回来。终于,马女士忍不住了。她认定:她的爱犬一定还在那名男子那里,是被男子偷走了。原因有四条:第一,男子知道她家具体地址,完全可以将狗直接送回家,没必要送到小区附近;第二,狗狗从来不认外人,若不是因为母狗发情,是不可能跟着陌生人出小区的;第三,男子家住小区西边,带走狗时却一直向东走,明显是为了掩盖真相;第四,去男子家的时候,发现他家里有很多条狗,但他从来没将这些狗送回过。随后,马女士向开发区警方报了案。
但民警告诉马女士,这样的事情算不上盗窃,让其自行协调解决。这个结果,让马女士感到眼前一片黑暗。随后,马女士又在网上发帖求助律师解答。但好几名律师告诉她:“盗窃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您所述的情况不能称作盗窃,建议您还是协商处理。”
16日,记者联系上具办此案的徐警官,徐警官告诉记者,当时他接这个案子的时候,也有点拿不准:当时,他翻阅了好几本法律方面的书,也没找到狗被“诱”(假设狗仍被那名男子据为己有)究竟是不是盗窃的相关规定。随后,他又请示分局法制科,法制科经慎重研究后答复:这不能算盗窃案件。徐警官表示,马女士方便的时候可与他联系,他愿意同其一道找到那名男子,与他协商此事。当然,也有律师对此事提出不同看法。阜阳市一名律师认为,假设狗仍被那名男子据为己有,那么那名男子的作为就构成了盗窃。他建议马女士,如果协商不成,应当注意搜集证据,与那名男子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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