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不惯老婆用手机听歌,打工仔申林强一拳打过去,哪知道老婆竟然死了。这下,申林强的家庭暴力行为升级为刑事犯罪——因犯过失致人死亡罪,渝中区法院一审判处他有期徒刑5年。目前,申林强已上诉到市五中院。
申林强和妻子何某都是渝北区农民,案发前在渝中区大坪一家餐馆打工,老板还给他们两口子租了一间房屋。
2008年12月15日下午2时20分,他下班后回到租赁房睡觉。大约40分钟后,老婆回来了。老婆先敲门,他还没来得及开,老婆一脚就踹开了木门。进门就用手机听歌,而且音乐声开得很大。他招呼老婆把声音关小点,老婆不理,两人为此打闹起来。他起床准备抓过老婆的手机关掉音乐时,顺便用脚踢了一下老婆臀部。老婆过来打他,之后他用右手朝老婆的脸部打了一拳。老婆踉跄后退撞在墙壁上,身体顺着墙壁滑了下来,最后斜靠着墙倒在地上,双眼睁着,嘴角流血,一动不动。
申林强称,当时他吓惨了,忙把老婆抱上床,并不停地喊老婆的名字。老婆没有说话,脸色也开始发青。他意识到事情搞大了,穿上衣服准备把老婆背到医院救治。可能是心头太过慌乱,申林强就是背不动妻子,于是去叫隔壁的张大姐帮忙。
张大姐称,案发前一周,申林强两口子基本上天天在闹,事前两天每天都打了架。案发当天,她又听到两口子在打架。申林强来找她去看一下,她去后看见申妻没有任何反应,就把申妻抬到外面的坝子里。保安打了120请求急救,20分钟后,医生赶来,检查说申妻已经死了。
警方对死者的死因进行了鉴定。鉴定结论显示,死者受到的虽然是轻微伤,但右侧眼眶周围有皮下出血伴皮肤擦伤,而该部位属神经反射敏感部位,受到外力作用后可以引起迷走神经反射性心跳停止。死者就是因为外力作用,伤到了右侧眼眶这个敏感部位,引起迷走神经反射性心搏停止而导致抑致死。
法院采信了鉴定结论。一审法院认为,申林强不能正确对待家庭纠纷,因家庭琐事与其妻子发生互殴过程中,应当预见自己所实施的行为有可能造成严重的危害后果,因轻信能够避免,致其妻死亡。而申的主观上并没有致其妻子死亡的故意,所以他的这个行为算是一种过失。为此,法院认为申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最后综合相关证据和申本人的认罪态度,对其判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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