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体罚学生的事时有耳闻,可老师自罚甚至罚到晕倒的事还真是闻所未闻。昨天看到《重庆晚报》报道,该市铁路中学一位高中女教师,上课迟到10分钟并忘带学生作业,为遵守与学生的约定,她自罚100个下蹲,晕倒在讲台上。
真可谓“一诺千金”。老师自罚,学生们因此“心满意足”了一回,认为老师做到了“言必行,行必果”,是好样的。尽管老师的晕倒,正如该校校长评价的,“是一次意外”。但是,该校长接下去说的话,则更让人感到意外,他说这“对学生来说又是生动的一课”。真的很“生动”吗?看起来的确很“生动”,只可惜,“生动”得有失人性有违师德。
我并不怀疑这位女教师“严于律己”的初衷。因为,她本可以找借口来解释这次迟到,也可以用道歉等方式取得学生们的谅解。但是她没有这样做,她是想做个“好榜样”,以便让那些曾经受罚的学生心服口服。然而,如此“为人师表”和“以身作则”的行为,既不值得,也不可取。
老师要在学生面前树立威信,言传身教是必须的,但这必须建立在正确的校规校纪前提下。学生上课迟到等违规行为,老师必须按规定给予批评与处罚;老师有迟到等行为,校方也必须按照师德规范进行处罚,而且要比处理学生更加严厉,这才是榜样的力量,但处罚决不是体罚。
春风化雨,润物无声。为人师表,不在一朝一夕,而在于老师的一言一行,每时每刻,每天每月,用他的美德去感化学生,用他的人格魅力去影响学生,用他的善知博学去教诲学生。
如果,把此等“生动的一课”奉为学校的一种教育理念和方式,那不能不说是现代教育的悲哀了。培养学生成材的地方,岂容如此有悖法治精神、有违师德规范的“体罚约定”大行其道?这样的约定,沾染了江湖行规的习气,却把和谐的师生关系推向了反面。但愿,这位校长是“难得糊涂”,或者是意外“口误”。
从中我们可以看出,不文明的体罚约定和行为,在一些学校并没有绝迹,甚至还被视之为“生动教育”的法宝。“迟到、作业没交,男生做50个俯卧撑,女生做50个下蹲”,如此强度的体罚运动,说不准轮到哪个迟到的同学头上,都要晕一回,万一发生意外,谁担得了这个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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