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越秀区检察院对利用网络销售该假药的从犯提起公诉,两名被告刘康红、阮美霞(均为化名)均被一审判决有期徒刑11个月。
网购价低于市场价近一半
据判决书显示,案发前,两被告人均为广州市某大药房的工作人员,两人在药房老板和经理(均另案处理)的授意下,在一个售卖药品的网站上以明显低于市场价(1.3万元/瓶)的价格兜售“万珂注射用硼替佐米”。被害人小李通过QQ、电话等与两被告人取得联系后,以8000元/瓶的价格购买了7瓶该药物。
原本以为得了实惠的小李没有想到自己的母亲在使用该药1瓶后突发呼吸衰竭,4天后去世。案发后,经鉴定,该大药房所售被缴获的剩余16瓶“万珂注射用硼替佐米”与售卖对照品不一致,未检出硼替佐米成分,属假冒产品。
越秀区检察院以被告人刘康红、阮美霞销售假药的行为构成销售假药罪对其提起公诉,但鉴于两被告人是受人指使,在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一审法院依法从轻作出了有期徒刑11个月的判处。
心脑血管病、糖尿病患者成主要目标
据办案人员介绍,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销售假药的违法犯罪活动正在向互联网延伸,利用网站发布虚假药品广告信息,然后通过国内特快专递、邮寄包裹等方式交货,已成为销售假药犯罪的新动向。
办案人员表示,网络销售假药通常存在以下特点:一是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信息,借助网络大造声势。不法分子通过制作名称具有误导性的假药网站,或者将假药网址链接到国内知名搜索网站和门户网站,使消费者误认为是权威部门的网站而轻信。二是伪造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政府机关的批文、认证证书,或者虚构北京、上海等地的医疗机构、科研院所名义推荐假药,以蒙蔽消费者。三是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以及癌症患者由于治病心切、求药若渴,往往成为假药销售瞄准的主要目标人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