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一名漂亮的女病人在厦门市妇幼保健医院进行手术,在术后麻醉还未苏醒时,被送到了医院的手术复苏室,却遭到麻醉医生猥亵。7月28日,实施猥亵的麻醉医生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2个月,并赔偿给女患者10万元。(7月29日《海峡导报》)
这又是一起恶性侵犯患者隐私案。作为一名本该救死扶伤的医护人员,却为了达到一己之私欲,丧失医德,乘人之危,猥亵麻醉的女患者,这是何其的下流和无耻!虽然投案自首,虽然作出赔偿并取得患者的“谅解”,但法律是无情的,他终将为自己的行为付出法律的代价。
这起事件带给我们的反思,不能因为肇事者被绳之以法而止步。此案虽然了结,但许多谜团依然未解:医院为何没让患者的家人到麻醉复苏室陪护?手术复苏室为何没有监控录像?女患者是在身体有异样,感觉“不对劲”的情况下才报案,这是否也意味着,之前还有其他女患者的隐私权被践踏了,被麻醉了?同时,如果她没有敏感和警觉,这样的色狼医生不知道还要隐匿多久?
我们知道,在手术过程中,即便是有医生或护士见色起意,也不敢伸出他的咸猎手,因为还有其他的医护人员在。有的医院为了避免不必要的医疗纠纷,还在手术室设置了监控设备,色狼医生是断然不敢胡作非为的。可是,没有第三者在场的麻醉复苏室,就是监管空挡。发生了猥亵手术女的丑恶事件,医院不该规范和整改一下吗?
或许,在这之前,医院对这些不值得一提的问题没有重视。但是,现在它切切实实地侵犯了患者的权益,医院就不能再等闲视之了。更何况,这件事也给医院带来了举足轻重的影响。其实,医院要杜绝此类恶性事件的发生,也是很容易的事,只要让患者家属到麻醉复苏室陪护,或者给麻醉复苏室安置摄像头,一切问题都迎刃而解了。(四川新闻网太阳鸟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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