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隔15个月后,“缝肛门”余波未息,进入了司法层面的拉锯战。
昨日,继助产士状告产妇丈夫侵犯其名誉权之后,产妇也状告医院和助产士对其造成了人身损害,索赔27万多元。
值得一提的是,在这次事件中涉及的医院、助产士和产妇三方中,产妇和助产士都不惜诉诸法律,维护自己的名誉和利益。而最想息事宁人的却是凤凰医院,他们甚至连医院名字都改了,希望能消除这次“缝肛门”的影响。
产妇承认是被“缝痔疮”
跟助产士告产妇侵犯声誉不同,这次产妇告助产士和医院的是民事侵权损害赔偿。而诉讼中也没有提缝“肛门”,而是承认缝“痔疮”,但是,产妇方认为这是一个非正常的缝“痔疮”,对产妇造成了伤害。
产妇林女士将凤凰医院和助产士张吉某告上了法庭。林女士在诉状中认为,这是一场医疗过错,两被告对自己造成了人身伤害,要求赔偿合计人民币27万多元,包括医疗花费、误工费和精神损失赔偿等等,其中,还特别包括了当天产妇丈夫给的100元红包。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原告林女士索赔的误工费高达16.8万元,理由是自“缝肛门”事件发生后,因为林女士得了抑郁症,有自杀倾向,其丈夫需要24小时看护林女士一直没有正常工作,长达15个月。
原告:助产士“缝痔疮”超执业范围
在这次诉讼中,原告方没有再纠缠在分辨“缝了肛门”还是“缝了痔疮”。原告一方认为,这次助产士张吉某缝“痔疮”是超范围执业,是违反了诊疗规范的,对原告造成了身体损害,存在医疗过错,所以要求赔偿。
原告方称,助产士并没有给产妇缝痔疮的资格,而且缝痔疮也不是必要的。在证据交换环节中,原告方还出示了一份验血报告,称按照这份验血报告判断,产妇的痔疮不会出血,不需要缝扎。因为“缝痔疮”不但对产妇身体造成了极大的损伤,而且对产妇心理留下了阴影,林女士后来在康宁医院(心理疾病专门医院)诊断结果为患上了抑郁症,需要预防自杀。
这次,来自北京中医药大学的著名法学人士卓小勤教授和上海的资深医师、专门从事医疗器械行业打假的陈晓兰医生自愿出庭以代理人的身份为林女士打这场官司。卓小勤教授是业内著名的医疗纠纷案法学专家,而陈晓兰医生10年来一直与医疗腐败现象作斗争,也因此被中央电视台评为2007年感动中国荣誉人物之一。
被告:抑郁症与“缝痔疮”不成因果
昨日法庭上的辩论焦点是,产妇的抑郁症与缝“痔疮”有无直接关系。
代理原告一方的卓教授认为,作为一名护理人员,被告张吉某不具备实施“痔疮手术”的资质,对原告实施了“缝扎止血”的痔疮手术,是污染环境下的有创操作,属于违反诊疗常规的医疗行为。也正是因为被告张吉某违反诊疗规范实施缝扎手术,才导致原告肛周感染水肿,持续疼痛,给原告的身心造成了巨大的痛苦。原告因为本案受到刺激后,坐月子也没有坐好,而且还受到了不明身份的人威胁,导致此后精神状况不好,最后导致患上抑郁症。
被告方代理律师表示,产妇一方提交的相关证据均不能支持其诉讼请求,请法院予以驳回。他们表示损害的结果就目前来看,产妇所谓被结扎止血的部位已经痊愈,并没有产生相应的损害结果,而产妇所称的精神抑郁也并没有证据可以支撑,与助产士结扎止血的行为也没有相应的因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