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田东县居民吴女士去县中医院看病,医生给她开了价值600元的金刚藤口服液,服用过程中,发现瓶中竟有一个像蜜蜂一样的昆虫,遂找厂家要求赔偿3000元。最终,经销商与厂家一致认为,不排除吴女士有故意造假敲诈的嫌疑,即使真的口服液出了问题,最多只赔500-1000元。
23日上午11时许,受吴女士的委托,吴女士家住南宁市的亲友将“问题口服液”送到本报编辑部。打开包装盒,记者看到这瓶江西产金刚藤口服液瓶口环形金属盖完整无损,只是顶部中央有一个圆孔,对此吴女士解释为插入吸管服用所致。在瓶子的底部,有一只状如蜜蜂大小的昆虫,可以清晰地看到翅膀。
事情发生后,吴女士先后找到县中医院以及当地工商、药监等部门,一致答复说要她和医院协商解决。后来,吴女士根据口服液包装盒上的电话联系上生产厂家,第二天厂家委托田东县医药公司一名业务员上门解决。吴女士提出3000元赔偿,该业务员认为数额过高,最多只肯赔1000元。
当日中午,记者致电金刚藤生产厂家江西民济药业有限公司,该公司质监部负责人李先生表示,他们生产的金刚藤口服液只是普通药品,没有刻意进行防伪,如果有人想通过造假实施敲诈并不困难,关于类似的行为国内媒体屡有报道。针对这类现象,厂家通常都会自认倒霉,并本着息事宁人的态度赔上几百元钱了事。然而,吴女士开口就要3000元索赔,如果真是不法分子造假敲诈,一旦妥协可能会导致该现象愈演愈烈。所以厂家决定,如果吴女士将赔偿降至合理范围就能接受,否则只好请她找相关部门进行技术鉴定,一旦确认属于厂家的过错,他们自然会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