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州一些医保定点药店,市民能够持医保卡购买酱油、毛巾等日用品,医保卡成了“购物卡”。但刷医保卡消费药店不提供购物小票,这让有关单位无从查处。而根据相关规定,此类违规可处以3000元至10000元的罚款。
带医保卡出来打酱油,也许早就是见怪不怪的了,什么时候酱油卡也能买医保,怕才算得上真正的新闻。在我经过的那些城市,似乎很少有医保卡“守身如玉”的,和饮料、肥皂、牙膏、罐头、酱油等日用品“打情骂俏”是常事,甚至沦为套现的“小三”也不鲜见。医保卡的前世今生,只须看看街头巷尾那些为医保卡“指路”的小广告就可窥斑见豹。
老百姓是很烦大道理的,相较于鼓吹社会责任的企业大肆偷排污水、号称民族支柱的公司玩转化工食品添加剂,小市民的逐利行为又有什么可以指摘的呢。定点药店的广告做得很贴心,服务更称心,那么,医保资金的流失,恐怕就不能只怪持卡人的短视。
可靠的是规则,而不是圣人。医保资金是救命钱,《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医保卡是国家设定用于医疗消费的个人专用账户,属专项消费。顾客持医保卡消费,按规定不能用于支付非药品性商品支出,只能购买国家设定的《医保目录》中规定的药品,即包装盒上印有“国准字”字样标记的药品、保健品;其他物品则不允许用医保卡刷卡购买。相关的责罚标准也有,监管机构人马充足、粮草不缺,为何医保卡出来打酱油弄成了医保制度上的流弊?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应将医保卡上的吊诡看得更全面。譬如一些公立医院,在套取医保资金上的手段比零售药店更疯狂,超剂量用药、不合理检查、自费项目改成医保内项目……甚至有“骗保一条龙”的专业服务。医保卡沦为唐僧肉,已成为终端消费领域的铿锵事实。
一边是看病贵看病难几成“绝症”,一边是医保资金常年得不到有效监管的“慢性病”,两相比对,不免令人心生感慨。医保卡的监管究竟有多难?这个问题毕竟不是数理猜想,只要跑几次定点药店看看就知晓,或者随机跟踪部分病人的治疗过程也能了然———既无须繁杂的制度设计,也不必专业的技术支持,只要监管者多走动走动就好。再不济,不妨学学媒体,也设置些“报料奖”,不信这些铺天盖地又昭然若揭的骗保行为入不了监管者的“法眼”。
医保卡上的老问题并不是说这个问题真的有多难解决,而是职能部门长期失语不作为,硬生生将一个不复杂的问题拖成了顽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