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望近年来各地频发的血铅事件,人们总希望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站在维护群众生命健康的角度,在此问题上真正“未雨绸缪”,让处置走在灾祸的前头。
3月中旬以来,路桥区峰江街道部分村民陆续发现血铅超标,引起社会关注。据路桥区3月27日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发布的消息,截至26日下午5时,峰江街道上陶村等3个村庄共检测597人,血铅超标168人,其中儿童53人,需要驱铅治疗3人。
据当地村民反映,平时站在厂房外就能闻到一股股刺鼻的气味,厂区也时有污水排出。而就是这样一家企业,其厂区却离村民的生活区仅隔一条巷子,最近处连5米都不到。
据记者了解,这家电池厂2003年通过审批,2005年建成投产,到最近关停,生产时间延续6年之久。而按照有关规定,电池厂这类有重金属污染可能的企业起码要建在距离居民区500米外的地方。如此近距离的“毒源”为何安然存在6年?
对此,峰江街道分管工业的副主任陶海斌表示,按镇里原来的规划,在这个电池厂建起后就要对附近村民搬迁。“但后来因为政策变动导致搬迁计划无法继续实施。”村民和媒体批评其用“政策变动”作为搪塞责任的理由。
作为路桥区的重点监管企业,环保部门在此前对台州速起蓄电池有限公司进行的多次环保检测中,却都没有听说有检出过违规超排的现象。路桥环保分局局长蒋新才对此的解释是,他们每年也不定期对速起公司进行监管,“但没有发现问题,也没有接到过群众的投诉或举报。”
血铅超标指数最高的上陶村村民陶锡华说,他不仅电话向路桥区环保局投诉过,还亲自去局里反映速起蓄电池公司偷排污水的问题,但就是不见执法人员来处理。“如果环保局对百姓的生命关心一点,对‘黑心企业’监管严格一些,这些灾难就可避免。”
路桥区委、区政府的调查显示,“血铅事件”中确实存在审批不严、监管不力的情况。目前,对此事件负有直接责任的路桥环保分局一名副局长、峰江街道办事处一名副主任、路桥环保分局城南环境监察中队中队长等3人已被停职检查,其他相关责任正在调查中。
据统计,从2009年至今,我国已连续发生30多起重特大重金属污染事件。仅在去年,我国就相继发生了江苏大丰、四川隆昌、湖南嘉禾、甘肃瓜州、湖北崇阳、安徽怀宁等9起血铅事件。这表明,目前铅冶炼企业造成的污染仍然很严重。
2009年9月,由国家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9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深入开展重金属污染企业专项检查的通知》。通知要求要全面排查涉铅、镉、汞、铬和类金属砷企业,摸清企业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情况,严肃查处企业违法建设、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遏制重金属污染事件频发的势头。这一通知精神在2010年得以深化。
目前,我国已对治理重金属污染提出了系统周密的构想。《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今年2月获得国务院正式批复。《规划》要求,到2015年,重点区域铅、汞、铬、镉和类金属砷等重金属污染物的排放,比2007年削减15%。而包括铅蓄电池制造业在内的5大行业和4000多家企业也成为“十二五”规划中的重点防控对象。这一规划是我国批准的首个“十二五”专项规划。
在建立重点防控对象的同时,未来5年,国家还计划投入750亿元开展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重点防治区域将得到国家项目资金的重点支持。
专家表示,目前,重金属污染领域存在着治理成本较高、治理设施不稳定和部分监督管理有疏漏等突出问题。在国家出台规划、重拳治理重金属污染的同时,地方政府和相关企业也要增强防范和治理之策。对于企业来说,要恪守社会责任,设置具体的排放限制目标和切实的措施;对于地方政府来说,要把重金属污染防治成效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并作为政府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对于由于重金属污染治理不力而带来的环境破坏和损害人民健康的事件,必须予以重惩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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