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夏以来高温肆虐,全国因高温死亡事件频发。7月30日至8月1日,济南因高温出现多名因中暑入院的户外劳动者,其中8人经抢救无效离世,大多为环卫工人,或是农民工。此外,高温津贴在一些饱受高温煎熬的地区却仍未普遍落实,有的甚至成为“空头支票”。
对此,昨天国家安全生产理论专家组成员、全国总工会劳动保护专家顾问罗云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上述事件的发生,一方面是因为我国有关高温劳动保护的法规落后,目前仍在实施的全国性法规《防暑降温措施暂行条例》颁发于1960年,至今50年未修改;此外,现有规定执行不足,高温停工规定均无强制效力。罗云建议,应加快高温立法,完善滞后的法律法规,另一方面对现有政策的监管也要到位,对于严重事故要有严厉的责任追究措施。
气温超40℃频现劳工死亡
7月下旬以来,中国西北、华北、江南、华南等地出现大范围高温天气,部分地区出现40℃以上极端气温。
伴随高温而来的死亡事故也频繁发生,尤其是在户外作业的劳动者,近期广受关注的济南8名户外劳动者因高温死亡也并非个案。
早在6月中旬,新疆哈密地区伊吾县因出现40℃至44℃的最高气温,导致20人中暑住院,其中3人死亡,中暑患者主要是种植哈密瓜的农民工。而据《信息时报》消息,7月22日,在广州打工的广西藤县籍民工谭忠球因中暑被送医抢救,治疗过程中病情恶化,次日身亡。
国家安全生产理论专家组成员、全国总工会劳动保护专家顾问、中国地质大学教授罗云介绍,我国职业病共有10大类115种,其中包括中暑。但他表示,一般来说,高温中暑不会直接导致死亡,由于个体因素等其他因素结合在一起所致。
罗云表示,因中暑的后果不像安全事故那么严重,所以责任追究力度和措施也不像事故责任追究能跟得上,“我国无论是政府还是企业在这方面的执行力都要差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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