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大连媒体报道,7月24日下午,23岁的打工妹王微微在大连金州新区“伊美尔美容院”内接受隆胸手术时死在了手术台上。事发后,经当地相关部门调查,为死者“主刀”的大夫没有做隆胸手术的资格,而该美容院属于生活美容院,不具备医疗整形美容资质。伊美尔(北京)控股集团已就此发表了郑重声明称此美容院系冒用伊美尔之名,董事总经理李镔在接受本报采访时建议“应将生活美容院纳入卫生部门管理范畴”,并再度提出为商业医疗立法。
如果说去年导致王贝整形死亡的关键词是“游医”,那么,此次王微微的死亡就要再加上一条“美容院”。伊美尔(北京)控股集团董事总经理李镔表示,“伊美尔”不是“美容院”,而是由十几家医疗美容整形医院组成的连锁集团公司,迄今为止伊美尔还尚未开办过任何一家美容院。
美容院所提供的是生活美容,在工商局注册成立即可,像隆胸这样的手术美容院是无条件、无资质实施的。据了解,目前仍有很多人误以为美容院可以做“整形”,其实,即便是“脱毛”也必须在正规的整形美容专科医院实施,而大连这家“伊美尔美容院”曾在网络上发布过“脱毛套餐”的商业信息,李镔认为抛开“侵权”不提,仅就这点这家美容院就已经违法了。既是美容院又顶着“伊美尔”之名行违法之事,这是对消费者的极大误导,李镔呼吁要坚决抵制非法行医特别是美容院的非法医疗行为,并建议政府将生活美容院纳入卫生局的管理范畴。
此外,李镔还对大连金州新区当地的政府监管部门提出了自己的疑问:面对这样一家没有任何注册信息又发布广告招揽生意的美容院为何“视为不见”?8月15日下午2点半左右,记者通过大连金州开发区管委会的官网查到了当地工商局服务窗口电话,想进一步询问“伊美尔美容院”相关信息,记者被告知要问“档案室”,电话接通后工作人员对出事的这家美容院并不陌生,很快回应说“他们没有注册过……以前叫的是另外一个名字,后来改成了伊美尔……”问及该美容院何时开业的,对方说“不清楚,不知道”。而在北京经营咖啡馆的陈先生告诉记者,一家新店开张究竟“有没有手续”,工商局其实“门儿清”,因为工商局有“管片儿”负责,怎么允许有漏网之鱼呢?如果一家店杵在一个固定的地方很长时间了,还没有正经注册过,那工商局负责人就是“渎职”。
对于这次大连“伊美尔美容院”隆胸致人死亡的事件,已有读者感慨“良心何在?”令人无奈和尴尬的是医生和经营者个人的职业道德和良心确实是目前社会衡量这个行业的标尺,而这个度量衡似乎越来越微小了,李镔分析说,这种现状是缺少相关行业法规的矛盾产物,医疗美容整形行业属于为健康人服务的商业医疗范畴,而目前存在的盈利和非盈利医疗机构的区别是不足以概括商业医疗和基础医疗差别的。商业医疗是以医疗行为来追求利润的企业行为,消费者依然处于无知或缺少知识的信息不对等的劣势,要赚钱还要保证医疗行为的完成,在基础医疗管理模式下,职业道德和良心的水准自然就更加凸显出来,其实这样的管理是不太对应和适合的,李镔认为商业医疗是以利润为先的医疗行为所以需要更加严格的法律监管,甚至应该为其单独立法。来源:北京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