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消费者陈女士向市消保委投诉,她在城区某美容院经历了“免费美容半边脸”的尴尬局面。
陈女士向记者回忆说,前些天,下班途经天九街,有一个女青年热情地向她介绍美容院正在开展免费送化妆品的活动。陈女士便跟随女青年前往美容院。刚进店内,陈女士就被告知是免费送化妆水,但要先测试皮肤吸水程度。测试结束后,美容师提议为了皮肤更好的吸水,要做排毒。排毒后,陈女士被告知消费了120元,由于当时身上没有足够现金,陈女士把卡号和密码给了美容师。随后,美容师又说服陈女士在右脸上做磁光去斑疗程,但做左脸还需要3880元的磁光去斑,因为右脸做了治疗,无奈之下陈女士不得不接受左脸磁光去斑治疗。随后,陈女士先后又做了去痣﹑去斑﹑锁光等治疗,最终把卡里的钱刷完了。
莫名其妙地被美容院骗走了那么多钱,颇为郁闷的陈女士对其产生了疑心,便上网查证。这一查,让陈女士吃了一惊,原来这家美容院在各地的315投诉网站有多起投诉,内容大致类似,陈女士随即向消保委反映此情况。无独有偶,消保委浒山分会也接到消费者的5起类似投诉,称城区还有两家美容院,以“免费美容”作饵,待顾客上钩后,强迫其接受其他高额美容项目。
市消保委的华秘书长告诉记者,打着“免费美容”幌子的美容院,一般接待顾客有一套“工作流程”:业务员在街上推销拉客;美容师以夸大其词或隐瞒报价的方式,让顾客做美容;给客人做疗程时,故意做到必须做下一步处理时,再让其选择;结账时,客人钱不够,就让写欠条或押物品,还让业务员跟客人认门,方便日后催账
华秘书长认为,这些美容院的行为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9条中“经营者有提供真实信息的义务”的规定。美容院事先并未告知消费者免费美容的实质项目,以既成事实胁迫消费者付费,其行为违反了诚实信用的原则,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及公平交易权,已经涉嫌欺诈行为。
市消保委提醒爱美的消费者,在尝试免费美容之前一定要把详细情况咨询清楚,有必要的话,应在免费尝试之前签订一个协议,避免掉进商家的“免费”陷阱。同时提醒商家守法经营,发布广告时应向消费者提供真实的消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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