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成都市质监局近期开展的食品质量抽查中,都江堰市大乐调味品厂等6家企业的产品经检测不合格。该局已责令相关企业立即停止生产、销售和召回不合格产品,进行整改,查明不合格原因,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此次抽查的不合格主要情况是2批次豆瓣氨基酸态氮不合格、3批次蔬菜制品二氧化硫不合格、1批次蔬菜制品样品虽在保质期内,但已胀袋,汤汁浑浊并有异味,腐败变质。
成都市质检院食品中心高级工程师万渝平分析认为:造成豆瓣产品氨基酸态氮不合格的可能原因,一是豆瓣中蚕豆添加量不够,导致氨氮产生的基础物质不够;二是曲霉量投入不足,发酵温、湿度参数设计不当或生产过程未严格控制;三是发酵周期不足,导致蚕豆中的蛋白质水解不够,致使成品中氨基酸态氮不达标。造成蔬菜制品二氧化硫不合格的可能原因:一是生产企业配方设计不符合GB276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规定;二是企业购买的原料带入;三是生产过程未严格按配方要求计量投料,随意添加或搅拌不匀。1批次罗汉笋(盐水渍菜)样品虽在保质期内,但已胀袋,汤汁浑浊,有异味,腐败变质。可能原因:一是为满足销售需要,在包装前降低了盐浓度,或加入的水(盐水)未杀菌,导致带入的微生物较多;二是产环境及卫生状况差,操作工人、工具等清洗消毒不彻底,导致产品污染。
成都质监抽查:6批次食品质量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