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太原8月3日消息(记者任重) 日前,山西省太原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发挥‘四大检察’职能 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主题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了全市检察机关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发布了5起典型案例。其中,太原市清徐县一家醋厂用不可用于食醋的冰乙酸勾兑成食醋销往全国被罚百万一案引发关注。
2020年1月至2021年11月,清徐县某醋业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武某,在明知冰乙酸不可用于食醋的情况下,仍向刘某等人购买冰乙酸,勾兑成食醋后销往全国各地,销售金额达675862元。2022年7月,清徐县公安局以X公司和武某等14人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移送清徐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针对本案涉嫌犯罪人员较多,食醋流向地域较广,取证难度较大等特点,清徐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侦查监督职能,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公安机关明确侦查方向,固定完善证据,确保全链条打击犯罪。2022年10月,清徐县人民检察院对该公司及武某等14人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提起公诉。因该案中伪劣食醋流向全国各地,对广大消费者公共利益造成了侵害,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故同时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单位支付1.5倍惩罚性赔偿金。2023年4月,清徐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该公司罚金40万元,承担惩罚性赔偿金1013793元;判处被告人武某等14人有期徒刑一年至四年不等,并处罚金。一审判决后,被告人及被告单位均未提起上诉,罚金全部缴纳到位。(来源央广网)
什么是冰乙酸?冰乙酸对人体有哪些影响?
冰乙酸是一种几乎不含水的纯乙酸,化学式为CH3COOH,是一种有机一元酸和短链饱和脂肪酸。冰乙酸在16-17℃时会凝固成冰状晶体,故名。冰乙酸是一种重要的化学试剂,广泛用于合成醋酸乙烯、醋酸纤维、醋酸酐、醋酸酯、金属醋酸盐等有机化合物,也是制药、染料、农药等行业的原料。
冰乙酸对人体有很大的危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皮肤接触:冰乙酸具有强烈的腐蚀性,皮肤接触会引起红斑、水泡、溃疡等化学灼伤,严重者可导致坏死或感染。
2、眼睛接触:冰乙酸对眼睛有强烈的刺激作用,眼睛接触会引起剧烈的疼痛、流泪、结膜充血、角膜损伤等,严重者可导致失明。
3、吸入:冰乙酸的蒸气对呼吸道有刺激性,吸入会引起咳嗽、喘息、胸闷、气促等,严重者可导致肺水肿或呼吸衰竭。
4、食入:冰乙酸具有强烈的腐蚀性,食入会引起口腔、咽喉和消化道的灼伤、溃疡、出血等,严重者可导致穿孔或休克。
因此,在使用或储存冰乙酸时,应该注意防护措施,避免与人体直接接触。如果发生意外接触,应该立即采取应急处理措施,并及时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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