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作为改革开放的最前沿,在经济社会深刻发展变革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伴随着各类矛盾纠纷的增长和社会冲突的加剧。解决这类矛盾纠纷除了法律诉讼途径,还可以选择人民调解的方式,这种方式不仅简单快速,并且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记者4日从深圳司法局获悉,深圳目前已经建成人民调解委员会2275个,派驻工作室819个,去年全市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纠纷95584宗,涉及金额23亿元,连续3年达到年调解案例9万宗以上。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互动,成为解决社会矛盾的重要措施,也是构建一流法治城市的重要保障。
深圳市司法局基层管理处副处长骆希玲介绍,调解纠纷表现出多个特点,首先是涉及劳资纠纷在所有纠纷类型中占第一位,达到2.2万宗,占总数的23%,比去年上升3个百分点。其次,调解涉及金额巨大,由前年11亿上升到2014年的23亿元;再次,移送委托调解数量增长超过50%,2013年为7579宗,去年达到18600多宗。
深圳市人民调解纠纷量连续3年保持在9万宗以上,为此,深圳出台相应管理规定,对于兼职调解员调解案件给予相应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简易纠纷每宗100元,疑难复杂纠纷每宗200元,重特大纠纷每宗2000元,大大激发了调解员的积极性。
对于医疗纠纷,由设在医疗机构的医疗纠纷调解室(简称“医调室”)首先自行协商解决。骆希玲说,目前9个区级“医调委”已经挂牌成立,专职调解员105人,去年共化解医疗纠纷455宗。
骆希玲介绍,推进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是最大限度发挥人民调解优势作用的重要举措,针对劳动争议纠纷、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医疗纠纷、知识产权等矛盾纠纷多发而且容易激化纠纷的情况,同时这些纠纷涉及较强的专业性,传统的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参与难度较大,深圳司法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在矛盾多发领域建立专业工作室、派驻专职调解员的方式,目前共建立专业工作室819个。
目前,深圳人民调解已经全面推行“政府购买服务”,据不完全统计,全市各区(新区)投入了超过2000万元用于向律师事务所、社工机构购买专业人民调解服务。
- 上一篇:湖北智慧医疗服务平台上线
- 下一篇:30名医务人员被授予“生命英雄”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