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启动
县域内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全部实行集中采购、统一监管
以所有药品(中药饮片除外)实行“零差率”销售、取消“以药补医”机制为标志的新民市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于近日全面启动,这也打响了沈阳市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前哨战”。
2012年,新民市被确定为沈阳市唯一一家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县份,新民市人民医院成为首家试点单位。新民市为此成立了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并制定完成了《新民市县级公立医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工作意见(试行)》和《新民市县域总控药品目录(试行)》。与此同时,沈阳市各相关部门积极行动,沈阳市卫生局全程参与,具体指导完成了《新民市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制定;沈阳市物价局、人社局、财政局、药监局等先后出台配套改革方案和保障措施。此外,分配激励机制改革方案4个配套文件子方案也已准备就绪。
据了解,新民市专门成立了县域药品采购与监管中心,挂靠新民市卫生局,负责制定县域总控药品目录,所有药品(中药饮片除外)均实行“零差率”销售;县域内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全部实行集中采购、统一监管,切断供应商与医院医生之间的利益链条;同时,落实和完善政府投入政策,加大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投入。
目前,沈阳市卫生局已牵头制定了《新民市县级公立医院改革任务分工协作及时间进度表》,明确了其他子方案及配套政策制定、落实的责任部门、配合部门和时限要求,同时细化工作措施,稳步推进各项工作。
与此同时,沈阳市卫生局对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实施跟踪监测月报制度,对改革中医院获取补偿情况、运行情况、医护人员收入情况、患者医药费用负担情况、新农合和医保基金安全情况、就诊量变化情况、外转患者数量情况等进行跟踪统计和监测;同时实行季度汇总,对数据进行及时分析评价,对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研究、及时解决。(记者朱勤)
- 上一篇:医生自曝医院赚钱靠过度检查
- 下一篇:武汉协和医院三医生同患癌 指医院放射设备违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