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太原11月16日电 (范丽芳 通讯员刘翔)16日,山西省卫生厅发布县级公立医院综改进展,称该省34个试点县的38所试点医院均取消药品加成,所有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未来将重点加强对医院补偿资金的监管。
基层民众的看病需求在县级医院得到满足,是山西卫生部门推行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的目标。2012年8月,该省出台具体实施意见,要求降低门诊、住院次均费用,力争使居民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
为此,试点医院改变“作风”,主动探索服务模式,如各试点县均开展县乡双向预约转诊;30个试点县启动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缓解医患矛盾;部分医院实行“先住院,后结算”诊疗模式、无假日门诊等。
而为从根本上降低患者看病成本,试点医院在取消药品加成的同时,对医疗服务价格进行调整。根据山西省卫生厅发布的进展公告,截止10月底23个试点县已出台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其余11个县的方案正在制定中。
取消药品加成、实行基本药物制度,为确保试点医院减少的合理收入得到足额补偿,各地政府加大对其的财政补助。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古交市对基本药物、非基药分别按照30%和15%的比例进行补偿,引导医院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并设立每年200万元的专项资金引进人才;长治市拨付专款提高对试点县医院职工的工资补助;襄垣县3年累计投入1亿元支持公立医院改革。
“下一步,各地要完善价格调整机制,落实政府投入政策,合理降低医药费用,确保‘取消多少,补偿多少’。”山西省卫生厅工作人员介绍,同时也要强化医院外部监管,抓好控费关键环节,形成有效的控费监督机制。(完)
- 上一篇:北京医管局回应“公开选拔医院院长”热点
- 下一篇:北京市医管局公开选拔12名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