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漳平灵地乡赤坂场村前坪自然村,一个大山里的村庄,竟然传出父亲欲活体捐献女儿器官的耸人传闻。
究竟是何缘故,虎毒欲食女?昨日,导报记者来到老汉家中。
无法养终 要把女儿捐献
前坪村距离漳平市区90公里,乘坐2个半小时的大巴,还需半小时的摩托车车程。
天下着雨,52岁的陈正试和老伴刘美花坐在家中。木质结构的房子,大厅地板就是泥地,还四处走风,不时有水滴滴下。
“你一定帮帮我,我要把我女儿捐给研究所做病情研究。”见到导报记者,陈正试说。
“那你了解研究所吗?”导报记者问。
陈正试摇摇头说:“不然看有没有人要换器官的,我是爱心人士,把我女儿器官捐给他。”
“那不就等于杀了她?!”导报记者质疑。
“那也是没办法的办法,我和老伴已经年迈,没办法给她养终。”陈正试态度坚决地说:“让她早点投胎转世,20年后又是一个美女,现在的她,活着也白活。”
《无法养终,把女儿捐献给国家》,2月23日,陈正试拟了个草稿,央求村里的返乡创业青年陈加荣,替他发到网上。
而对于这位父亲的决定,这个村里的大部分村民竟然都赞成。“留着也是废人一个,只要父母同意,我也是同意他这么做。”赤坂场村的村支部书记陈天相说。
而家里同样有个精神病患者的陈长辉,一直追问导报记者:“这会不会犯法,不犯法的话我也想这么干!”
绳套脖子 一关就是20年
陈正试家的偏房里,时不时会传出女孩嬉笑、哼唱的声音,那就是陈正试口中的“智障女儿”陈秀文,今年25岁。
5岁那年一个午夜,陈秀文发起了高烧。村里没有医生,求医只能下山,但是屋外黑不溜秋,山路又崎岖。等到天微亮,刘美花背起奄奄一息的陈秀文,和陈正试走了15公里,赶班车,到三明永安的医院治疗。
高烧40多度,连着烧了好几天。治疗了9天,烧是退了,但落下后遗症精神障碍。之后,陈秀文不认人了,天天乱跑,“跑出去就不懂跑回来”,而且手里抓着什么都往嘴里送。
“有一回陪她晒太阳,才一根烟功夫,她就不见了。”陈正试说,“虽然她傻傻的,但毕竟是心头肉,我和邻居找了一天也没找到。第二天,有人在2公里外干农活,听到她的哭声,才带了回来。”
从此后,陈秀文便被家人用固定在窗户上的粗绳套住脖子,关进屋里。床头和窗户间,一平方米,是陈秀文的活动空间。这一关就是20余年。
儿子逼问 他选择“弃女”
现在,陈秀文的生活基本靠刘美花打理。
刘美花一吃完饭,就给女儿喂饭。睡觉时间到了,刘美花还得搂着女儿一起睡。“直到她睡着,才能放开。”刘美花说,女儿拉撒都在裤裆里,一天要给她换一次衣服。
可就是这样相处了20多年的刘美花,也同意把女儿捐出去。“一直要人守在身边,要是我去世了就真没人管了。”刘美花说。
“在我们这,出去干活才有出路,但是这个女儿把我们绑在了这里。”陈正试说,村里出去做卤味、沙县小吃的,都赚了大钱,他只能在村里帮忙打打零工。
可以说,绳子的一头绑住了陈秀文,另一头其实拴在了陈正试身上。
如今,陈正试的家境越来越好。陈秀文的哥哥陈文美,大她两岁,大学毕业后在龙岩新罗上班。可因为妹妹的情况,他的订亲大事拖了两年才成。
“爸爸,你把妹妹这样绑着,以后你们去世了,我怎么办,她怎么办?”“我都在外地工作,还要忙着买房子和娶老婆,怎么可能还照顾她!”
面对儿子陈文美的逼问,陈正试说:“你让我怎么回答!我不能把这个‘后遗症’留给我的下一代。”
律师说法
遗弃有罪 也无权代“捐赠”
“要是你帮不了我,我准备遗弃她,再不然就要采取极端手段。”采访中,陈正试频频向导报记者示意。
昨日下午,导报记者咨询了福建博益律师事务所律师和耀辉。
和律师说,如果陈正试选择遗弃女儿,情节严重,达到法律规定的条件的话,就会构成犯罪,而极端手段很容易构成刑事犯罪。
“至于老汉口中的‘捐赠’,那是不合法的。”和律师称,陈秀文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监护人的责任是保护她的合法权益,不能替代她表达器官捐赠意愿。
“那父母去世后,她怎么办?”导报记者问。
和律师说,父母去世后,监护责任将转移到兄弟姐妹身上。“如果协调不成,将由民政部门考察后,指定监护人。发生纠纷,则由法院裁定监护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