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诊 转院 被忽视 男童终病死
律师称家属曾一度跪求入院治疗 法院判天津一卫生院及北京佑安医院赔偿
3岁男童小强(化名)高烧不退,手、口、脚分别出现疱疹、红斑和水疱。父母带着小强辗转天津和北京的三家医院,先后遭遇误诊、转院、医院未予重视等情况,小强最终病死。小强的父母将天津市蓟县桑梓镇卫生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佑安医院告上法院。
昨天记者获悉,市一中院按照鉴定结论,终审判决天津市蓟县桑梓镇卫生院赔偿2万余元,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佑安医院赔偿17万余元。
原告自述
一次就医 误诊为病毒性感冒
现年25岁的王先生和26岁的潘女士,是天津市蓟县桑梓镇的普通农民。2006年11月,这对夫妻生下了小强。小强是家中独孙,被视为掌上明珠。
2010年6月12日下午,小强突然发烧,口腔黏膜出现疱疹,疱疹周围出现红晕,手部出现红斑,足部出现水疱。王先生和潘女士没敢怠慢,立即带小强到离家较近的天津市蓟县桑梓镇卫生院就诊。
据王先生和潘女士说,卫生院接诊后并没有对小强进行详细认真的体检,也没有作任何常规辅助检查,很快便做出诊断,认定小强是病毒性感冒,并开药让小强注射。回家后,小强仍然持续高热,夫妻俩又再次带小强来到桑梓镇卫生院,此次,卫生院又开具了一些口服药品给小强,并答复称“过几天就好了”。
二次就医 人满为患自行转院
2010年6月14日凌晨,小强仍然高烧且精神逐渐委靡,家人立即带他赶往北京,前往北京儿童医院就诊。儿童医院的诊断为手足口病重症。
小强已经到了重症地步,属于传染病,不能在儿童医院就诊,建议转到传染病医院住院治疗。当时,儿童医院人满为患,如果由医院联系转院会比较耗时,需要1天时间。小强父母怕耽误治疗,要求自行转院,并立即打车前往北京佑安医院。
在王先生和潘女士要求自行转院后,儿童医院没有向他们告知由医疗机构转诊和家属自行转诊的区别,仅让他们签字后自行带领小强转院。这与小强在佑安医院没有得到重视有一定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