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友“zzxiaou” 在网上发帖称:“昆明市中医医院公然使用过期药品,有图有真相!”
网帖中说:10月18日,因外伤到昆明市中医医院治疗,外科医生开出了有效期为2011年1月22日的药品,在患者发现并指出时,包扎的护士竟然回答:“是外用药,过期的也可以用!”
20日,昆明市中医医院有关负责人介绍,网友开的“硼酸溶液”是一种院内自己生产的制剂,是一种外用药,使用量不多,是科室成批从药房领去备用的,剩下最后一瓶,护士为病人拿药时没有注意到已过期。经过病人反映后,护士已经到药房为病人换了有效期内的药,患者没有使用过期的药。
来源:云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