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记者从山西省卫生厅获悉,根据该省对“三好一满意”任务分解量化指标的规定,三级医院患者“平均住院日”不得超过15天。
每个人生病住院,都希望能治愈出院,且越快越好。16日,山西省卫生厅细化对该省医院“三好一满意”的考核指标,其中一项为“平均住院日”。
“基于技术条件,我们首先从三级医院开始。”山西省卫生厅医政处处长薛平说,控制“平均住院日”一方面可以增加床位周转率,让急需病床的人“有床可用”,另一方面也为病人节省了住院费用,但是所有这些的前提是医疗质量的提高。
据了解,山西省人民医院有编制床位1000张,但因有些科室人满为患,后增加了300张,目前床位使用率仍在95%。医务处姓裴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该院病人的平均住院日在14天左右,如果患者的平均住院日减少1天,就相当于增加了100张床,每个病人也能节省1000元费用。
此外,在该指标中,山西省卫生厅对其他事项也做了规定,如提出其他将推进同级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降低患者就诊费用;县级以上医疗机构济困病床不得低于总床位数的5%;三级医院抗菌药物品种不超过50种等。
为保证量化任务指标的落实,山西省卫生厅要求各市卫生局定期汇报细则开展情况。(完)
来源: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