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女士说那个手术害了她一辈子。“一次子宫肌瘤小手术,却让我身体多个器官受到损伤,不到一年时间里竟做了6个手术来补救,最后还是四级伤残。”而“医务处的态度让人失望,对赔偿一拖再拖,居然说我是‘享受’医院的特殊服务。”代女士实在气不过,加上质疑院方“骗保”,她一纸诉状将昆明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告上法庭,索赔损失61万余元。
近日,五华区法院正式受理此案。
噩梦一次微创手术致多器官损伤
50多岁的代女士曾是云大附中的一名钢琴教师。2009年2月2日,她住进昆明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下称昆医附一院)妇科,进行子宫肌瘤摘除。入院3天后,医生即为代女士做了微创手术。但手术第二天,她就发生腹部胀痛、呕吐、发烧等症状,代女士呈半昏迷状态。该月9日,又发现左肾积水。
次日,医生估计有热损伤的可能,随即制定了医治方案:经由尿道,在左肾中放入双J管引出积水,不需开刀。“不幸的是,这个手术失败了,随后发现大小便会从阴道流出。经检查,发现我的直肠和膀胱都有了漏口。”随后又做了直肠改道手术,在右腹部造瘘口(人造肝门),粪便从该瘘口排出。但术后代女士又反复出现严重腹胀腹痛,出现肠梗阻症状……
“一个并不复杂的微创子宫摘除术,却导致了后续一系列的问题,给我的身体、心理和精神上带来了极大的痛苦和伤害,让我曾经痛不欲生。”代女士说,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她经历了7次较大的手术,仅全麻就8次。直到现在,她还一直以住院病人的身份在该院治疗,连穿、脱衣服都需要他人协助,经常失眠、晕倒,手术的创口时时作痛,身体上的伤疤触目惊心。因她的肠还在粘连,大便紊乱、小便排不净,“稍不注意,尿随时都会溢出来,我天天都要垫着卫生巾。”
患者 “四级伤残,状告医院索赔61万”
“在这两年多的时间里,多次的手术已超出常人能忍受的痛苦。”她说,家人为照顾她,也是身心疲惫。医院妇科为了把这次手术的伤害降到最低,也千方百计采取了各种补救措施,给她和家人心理上多少带来些安慰。但当她提出赔偿事宜时,院方的态度却让她非常失望。
去年11月,代女士委托昆明法医院司法鉴定中心对她此次身体损伤程度进行鉴定,结论是,膀胱、输尿管、直肠等多个器官受损严重,构成四级伤残。随后,她向该院医务部递交了鉴定材料并提出赔偿要求。她向院方提出:进行适当赔偿的同时要院方出具书面道歉。
在对赔偿多次协商无果的情况下,代女士一纸诉状交到法院,索赔61万。
近日,五华法院已经立案。
值得关注的是,代女士还向记者提出医院可能“骗保”的问题。她说,她做第一次手术的费用是用医保支付,剩下的几次手术都是由院方负责。在医院出具的“省市医保治疗费用结算单”上,她发现医疗费用竟然高达3.8万多元。“我打听过,一个子宫肌瘤微创术,顶多一万块钱。”她和家人质疑,院方这样的做法是在“骗保”,虽然涉案的这笔费用不是直接由她来买单,但这笔费用也间接通过她的医保卡,让众多参保人承担了这笔费用,损害了公众利益。
医院手术出现副损伤 愿赔偿20万
针对代女士的遭遇,昆医附一院医务部主任李薇接受了记者的采访。她说,代女士在医院做了7次手术是事实。第一次手术出了问题后,院方开通绿色通道,积极进行修复性治疗,产生的10多万元费用也是由医院承担。代女士到医务部投诉后,医院找了内部专家库的多名专家对医疗过程进行评估。结论是:1、子宫肌瘤的诊断结论正确。2、手术适应症把握正确。3、手术出现了副损伤(即并发症)。对于医院是否有过错、此次手术是否是医疗事故,李薇表示,要等有资质的第三方做医疗事故鉴定后才能知道,但对方不配合做事故鉴定(代女士则说,她不配合的原因是,院方委托做医疗事故鉴定的机构,和院方有利害关系,不可能客观公正)。
而对于代女士提出的“4级伤残”,院方有异议。李薇说,那是代女士单方去做的伤情鉴定,而且昆明法医院司法鉴定中心做这次鉴定参照的标准是“过时”的,“现在不用这样的标准”。此外,鉴定出的伤残等级是当时的情况,而非现状。“现在她的恢复情况我们很清楚,评估下来就是7级或者8级”。因此,院方愿意按照7级伤残的情况来进行赔偿或者说补偿,也就是20万左右。
对于代女士提出的“要求道歉”,李薇表示,对于患者的投诉,医务部都是认真对待。
而对于“骗保”一说,医院方相关人员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医院方不存在“骗保”的行为。院方承认通过代女士的医保卡划了近3万元。但这3万元,还包含部分后几次修复手术的费用。“这些修复费是否由医院承担还要看法院的判决。”院方表示,如果法院判决第一次手术院方存在责任,需要承担修复费用,那么他们会将相关费用退回医保中心。(曹红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