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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欢(化名)在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做了一年多儿童保健,医院却没发现她患有“脑瘫”,错过有效治疗时机。欢欢父母遂将医院告上法庭。6月17日,郑州市管城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庭审中,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认为其“有过失,但过错轻微”。
做了一年多儿童保健医院没发现孩子患脑瘫
“如果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及时发现我女儿患有‘脑瘫’,及早治疗,怎么会出现今天的后果?现在谁让我拿100万元能换回我女儿的健康,我也愿意。”6月17日上午,在管城区法院,欢欢的母亲韩女士说,2003年9月27日,她在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早产生下女儿,女儿出生后不久,各项生理指标下降,经诊断为吸入性肺炎。经过一段时间治疗,2003年10月5日,欢欢出院。
韩女士说,2003年12月29日,女儿出生3个月后,她抱女儿到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做儿童保健,医生检查后认为欢欢身体指标正常,身体“健康”。女儿出生7个月后又到该院做检查,她给医生讲了女儿眼睛不能追物,浑身无力,不会翻身等和别的同龄孩子不一样的情况,但医生仍认为欢欢身体“健康”,并说早产儿都这样,没啥事。女儿出生9个月再次到该院做检查,医生仍然没有发现欢欢身体有异常之处。2004年8月16日,女儿近一岁时,她抱女儿到河南省人民医院诊疗,被诊断为“脑瘫”,听此噩耗,她“一下子哭晕过去”,赶紧让孩子入院治疗。
但2004年10月9日,她再次抱孩子到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做儿童保健时,该院仍认为孩子没有什么异常。
后来,她又抱孩子到河南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首都医科大学北京儿童医院看病,诊断结果都为“脑瘫”。专家们还告诉她,“脑瘫”病症明显,比较好诊断,半岁之前治疗效果非常好,发现得越晚,治疗效果越差,欢欢已错过了最佳治疗时机。
为给孩子讨回公道父母将医院告上法庭
“女儿出生后我就到医院做儿童保健,目的就是发现问题及早治疗,但在长达一年多时间里,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都没诊断出我女儿患有‘脑瘫’。如果我女儿的病情早发现、早治疗,怎么会成现在左脚内翻、右脚外翻内勾的状况?”韩女士说,几年来,为给女儿治病,她花费了40多万元,给家庭带来了巨大的痛苦。为给女儿讨回公道,她把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告上了法庭。
记者了解到,在韩女士把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告上法庭后,管城区法院委托北京法源司法科学证据鉴定中心做了司法鉴定,鉴定认为,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在对欢欢的保健检查时临床观察和检查记录简单,同时对病情的预后告知不全面,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患儿病情的及时发现和诊治,存在一定医疗过失。
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6月17日在庭审答辩中说,该院在对欢欢的诊治中,“虽有一定的医疗过失,但过错责任轻微。”因此,该院应按司法鉴定结论中认定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认为韩女士要求赔偿71万元,诉讼请求过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