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胜军,市中区东河村,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停止或取缔执业活动,罚款6000元……”
无证非法行医是指单位或自然人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行医人员在未获得《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即非医师行医)的情况下,擅自开展医疗活动的行为。
随着流动人口数量的激增,无证非法行医大有抬头趋势。记者从济南市卫生局了解到,近一年来,济南市及各县(市)区卫生监督机构重拳出击,多次对非法行医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在2011年1月至3月期间,济南市卫生监督所查处了38次无证行医行为,并予以对外公布(见下表,表格来自济南市卫生监督所网站)。据了解,这些“野医”“黑诊所”多数属于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而擅自行医,而有的则连《医师执业证书》都没有就开展诊疗活动。
更有甚者,高新区巨野河办事处英才学院东门商业街北的“大夫”董咸富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在没有任何证件的情况下擅自开展诊疗活动。
据悉,以高压重拳打击非法行医行为,将一直持续下去。此后,每个月都会将非法行医的查处情况向外公开,让公众明明白白就医,并欢迎市民进行监督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