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记者从浙江省温州市人民检察院独家获悉,姜存积已是温州市今年第4个因受贿获刑的医院院长,另有6名医疗卫生机构高管已被起诉。
据检察机关介绍,今年3月以来,温州市加大对医疗系统职务犯罪的查办力度,全市已立案查处医疗系统贿赂案件33件36人,其中,大案20件26人,查办医疗卫生系统高管23人,行贿人11人。
大批医院高管“前腐后继”纷纷落马,在当地引起了极大的社会反响,不少群众提出疑问,医院作为公共卫生机构,何以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就此问题,检察机关接受《法制日报》记者独家采访。
医疗器械招投标成腐败发案集中区
现年58岁的姜存积,落马前担任温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院长。其落马的主要原因是在该院医疗设备采购过程中收受贿赂。
据了解,2005年7月前后,温州中西医结合医院需要通过招标采购一台MRI(磁共振)设备。杭州某医疗设备公司的销售代表贾某找到了姜存积,一番“交流”后,在设备招标评标的前一天,姜存积将标底透露给了贾某。
“知恩图报”的贾某随即“进贡”给姜存积1.7万美元。
此外,在医院洁净工程对外招标、采购螺旋CT机等项目中,姜存积也为多家企业中标提供帮助,60多万元现金“源源”而来。
《法制日报》记者了解到,在采购医疗设备腐败案中,更有甚者,竟由医院主任、科长为医疗设备公司量身定做技术参数标准。 2007年至2008年,杭州万太医疗设备有限公司参加了乐清市两家医院的招投标,均顺利中标。今年9月2日,在这两次投标中起了重要作用的乐清市人民医院检验科主任金球、乐清市第二人民医院检验科科长尚定昆均被乐清市人民检察院以受贿罪提起公诉。
据介绍,2007年,金球得知医院要采购一台全自动免疫发光仪后,主动将此信息告知万太公司副总经理仲亮,让万太公司参与招投标。
仲亮与该公司总经理金建英(另案处理)商量后决定,做成这笔业务后,将提取该仪器所使用试剂总业务量的8%,给予金球作为回扣。
随后,作为采购方代表人的金球,利用自身的职权之便,为万太公司量身定做了一个技术参数要求,并在2007年10月评标时,作为使用单位代表在发言时为万太公司说了不少好话。
从推荐万太公司参加投标,到利用自身职务之便为万太公司量身定做技术参数要求,再到最后的投票,在金球的一条龙“服务”下,万太公司如愿以偿地中标。
中标后,万太公司于2008年、2009年间分6次送给金球回扣款共计人民币20.5万元和4条中华香烟。直至2009年12月,金球退休,他才停止收受回扣款。
办案检察官告诉《法制日报》记者,医疗器械招投标已成医疗腐败发案的集中区。此外,药品采购领域也是医院高管的“生财之道”。
2010年9月29日,温州市洞头县人民医院原院长甘世旭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甘世旭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甘世旭成为第二个因受贿罪被判入狱的洞头县人民医院院长。甘世旭的前任——邱克新,亦因犯受贿罪于9月16日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检察机关指控,2004年至2010年,甘世旭在担任洞头县人民医院院长、药事管理委员会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药品代理人员郭某和医疗仪器公司业务员张某、曾某等人谋取利益,在医院进药和医疗仪器招投标过程中给予帮忙和关照,收受他们所送的现金46.7万元。
一段时间里,“大楼造起来,领导倒下去”是对基建领域腐败的形象说法。如今,这一说法又成了医疗系统腐败的一个注脚。
温州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建起了一个新院,结果就“倒下”了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原主任兼附一医院基建科科长林垂铭。
最近,林垂铭因涉嫌受贿397.2万元被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同案被起诉的还有医疗设备销售商陈建民、梁红光。
2007年,温州医学院附一医院开始筹建门急诊医技病房综合楼。郑某为了使自己的企业中标,通过陈建民找到林垂铭,允诺给两人240万元作为好处费。至案发,郑某已经陆续向陈建民支付165万元好处费,而林垂铭从中分得100万元。
去年,附一医院新院迁建,又要招标采购保温装饰铝板材料,林垂铭觉得“发财”的机会又来了。这次,他让朋友梁红光出面,与北京一家公司的蔡某商定,如果林垂铭“帮助”北京公司中标,公司要支付给林垂铭、梁红光150万元作为“提成”。不过,让林垂铭没想到的是,150万元“提成”还没有到手,他已经站在被告席上了。
医疗机构内部管理漏洞成腐败主因
温州市人民检察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告诉《法制日报》记者,医疗卫生系统职务犯罪是社会发展过程中诸多因素造成的综合现象。
据介绍,案件中暴露出的医院在工程发包、设备招标、药品采购环节缺乏竞争透明度、财务开支随意性大、缺乏严格的内部审批手续等医院内部管理及制度存在的诸多问题,是导致医疗腐败的主要原因。
同时,医疗卫生系统实行的院长、局长负责制,权力过分集中,也容易形成一人说了算的局面。在这批医疗腐败案件中,有4人是医院院长,3人是副院长,其余也均担任医院基建科、药剂科、检验科科长、主任等职,这些医院高管掌握着全院药品、器械采购的管理权和支配权。而监督机制的缺失,给一些不法药品器械销售商提供了行贿渠道。
此外,检察官还提出,医院高管法制观念的缺失亦是此类案件高发的原因之一。分析案件不难看出,落马的医疗高管都抱有4种扭曲心态:一是攀比导致的失衡心态;二是“你捞我也捞”的从众心态;三是自以为有功的补偿心理;四是存在侥幸过关的心理。
《法制日报》记者从温州市检察院了解到,检察机关将与医疗卫生系统共同构建惩治预防职务犯罪体系,拟定联合温州市卫生局出台《关于在全市医疗卫生系统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实施意见》,并成立职务犯罪预防领导小组。同时,针对医疗系统职务犯罪案件多发领域的制度漏洞,逐一补漏。
在规范采购招投标工作流程方面,检察机关从外部法律监督的角度,帮助医疗机构建立健全基建或装修工程、药品、医疗器械等采购管理机制。各医疗机构成立招投标采购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确保“有权的不操作,操作的没有权”,防止“一言堂”及暗箱操作问题的发生。
对于药品采购领域存在的问题,由医疗机构制定新药引进管理规定、采购药品器械付款办法,杜绝采购付款过程中医疗机构高管人员与推销商的直接接触,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
此外,检察机关还将与医疗结构建立互动结合的多元监督机制,建立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及时掌握有关信息和动态,与监察、审计、工商等部门联手监督,实行联席会议制度。通过发出检察建议书、开座谈会、案后回访等形式提出建议,共同构筑职务犯罪预防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