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十字标志是日内瓦公约明确规定的“人道主义救助标志”,是红十字会独立使用的国际统一标识,具有国际法上的效力。然而记者在和大连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走访市内的部分诊所、医院以及宠物医院时却发现,部分医疗单位对禁止滥用红十字标志的规定竟一无所知。
在西岗区长春路的一家宠物医院门口,记者看到“红十字”标志被挂在显眼的牌匾上,大连市红十字会宣传部部长孙明勋立刻向宠物医院工作人员进行了严肃询问,然而这家宠物医院负责人却表示不了解。
在大连华南广场附近一家诊所牌匾上,记者也看到了醒目的红十字标志,而个别一些医院同样也有滥用红十字标志的行为发生。据红十字会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红十字标志的滥用主要出现在小型诊所、医院、药房、宠物医院以及宣传广告上,这些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
按相关规定,擅自使用红十字标志的,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没收非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孙明勋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要求对出现滥用红十字的现象和单位,红十字会有权进行制止,如果得不到制止可以联合相关部门,共同联合进行整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