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4日从北京市卫生计生委获悉:8月31日,北京市将统一组织相关涉农区,面向社会公开招募乡村医生岗位人员。本次为首批招募,由市卫生计生委主办,市卫生人才中心及昌平区、大兴区、通州区和顺义区卫生计生委承办,将为4区招募158名乡村医生岗位人员,到农村地区的村卫生室执业,为村民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
应招人员,需是具有医学大专以上学历的执业助理医师和执业医师;全科、中医、内科等专业优先;具备与乡村医生岗位相适应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无不良执业记录。身体健康,能胜任乡村医生岗位工作;有运营村卫生室能力和所需资金。
对乡村医生岗位人员提供的服务,由政府通过购买服务方式予以补助。2016年,对绩效考核合格的人员,基本补助标准为每月3500元。在基本补助之上,山区、半山区的岗位人员补助适当增加。
此外,三类情形不能参与招募,属于《执业医师法》规定的“不得申请设置医疗机构”情形的人员;曾因违反《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或《执业医师法》有关规定,受过处罚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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