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问题气体致盲”事件,北医三院14日晚发布《关于眼用全氟丙烷气体不良事件的情况说明》。其中称,使用该批次气体的59名患者中,45位患者出现不同程度的视网膜损害。经治疗只有少部分患者视力有所恢复,大部分损害严重。今年2月起,部分患者已得到先行赔付,目前医院正就此进行诉讼。
声明全文如下: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关于眼用全氟丙烷气体不良事件的情况说明
2015年6月,我院眼科专家在术后患者复诊过程中发现部分患者眼部出现不应有的炎症反应,经专家会诊,怀疑全氟丙烷(C3F8)气体存在质量问题。
发现问题后,医院高度重视,及时召集相关部门紧急讨论。本着以“患者为中心”的原则,积极履行医院救治责任,立即停用全氟丙烷气体,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同时,我院主动与所有使用该批次气体的59位患者取得联系,进行免费检查和治疗,其中45位患者出现不同程度的视网膜损害。我院为所有患者开辟了专门的就医通道,全力救治,分别为每位患者制定了个性化的治疗方案。但遗憾的是,虽经积极抢救治疗,只有少部分患者的视力有所恢复,大部分患者视力损害严重。
经排查,我院诊疗行为符合规范,气体购置使用环节均符合相关规定,手续齐备。并且,我院采购的天津晶明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气体,为国内唯一获得注册证的眼用全氟丙烷气体。
根据我院上报情况,2015年7月8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文,在全国范围内暂停销售和使用该公司生产的该批号眼用全氟丙烷气体,避免了全国其他医院更多患者受到类似伤害。后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委托检测认定该批次气体为不合格产品。
为了维护患者的合法权利,医院积极配合患者通过调解或诉讼途径解决赔偿问题。从今年2月份开始,部分患者已经陆续得到了我院的先行赔付。目前,我院正在进行诉讼,追究不合格产品生产厂家的主体责任。
此事件给患者带来了身心损害,是我们不愿看到的结果。我们对患者遭遇的不幸深感痛心与同情,我们愿与他们共同积极面对不良事件带来的伤痛,积极进行有效的后续治疗,将各项伤害降到最低。我院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最大程度维护患者和医院的合法权益。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201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