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14日零时左右,在北二环丰大苑小区一居民楼内,周某因15岁的儿子叛逆不听话竟持刀将其砍死,想到杀死儿子后妻子的日子也不好过,他接着又将妻子也砍倒。
2月1日下午记者从合肥市中院获悉,此案已经判决,由于案发时被告人周某处于抑郁症发病期,且事后主动投案自首,法院对其从轻处罚,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
周某,1971年出生,合肥长丰县人,初中文化程度。
周某与妻子、儿子租住在合肥市北二环丰大苑小区。患有抑郁症且正在发病期的被告人周某因不满儿子屡次不听自己的话,遂产生杀死儿子的念头。
2011年8月14日零时许,周某从租住处的厨房内拿出菜刀,乘儿子熟睡之际,持菜刀猛砍儿子颈部,妻子发现后欲阻止周某,周某又持刀猛砍妻子颈部,致二人当场死亡。
经鉴定儿子系双侧颈静脉断裂,左颈总动脉断裂急性大出血死亡,妻子系右颈总动脉断裂,颈静脉破裂急性大出血死亡。当天上午,被告人周某向长丰县公安局水家湖派出所投案。
合肥市中院经审理认为,周某仅因家庭矛盾,竟持刀砍击儿子、妻子要害部位,并致两人死亡,行为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周某于案发后主动到被害人家属中要求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应认定为自首。其作案时系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案发后积极赔偿并取得了谅解,可对周某从轻处罚。故法院一审作出上述判决。
- 上一篇:男子精神受刺激疑母亲煲汤时投毒将其勒死
- 下一篇:台湾公务员考试拟增加心理测验试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