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疯狂英语”而广为人知的李阳近来因家暴事件走入公众视野。据了解,李阳的外籍太太Kim看到了一篇题为《防止家庭暴力的三个环节》的文章之后,便来到该文作者王行娟所在的北京红枫妇女心理咨询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寻求帮助。家暴离我们有多近?家暴能否预防?记者于日前采访了该中心的两位专家。
1 家庭暴力不容忽视
记者:近日,家暴问题引起了公众的持续关注,有评论指出:“家暴问题已经酿成了不容忽视的社会现象。”您对这一现象怎么看?
王行娟(北京红枫妇女心理咨询服务中心创始人、妇女问题研究专家):在我国,家庭暴力确实已经成为一个不可忽视的社会问题,它表现在几个方面:一是它的普遍性。在我国,不分地区,不分城乡,不分文化,不分职业,不分贫富,不分宗教,都发生过不同程度的家庭暴力现象;二是它的高发性。2006年全国妇联研究所首次发布妇女绿皮书,在中国2.7亿个家庭中,每3个家庭就有1个存在不同程度的暴力现象,其中施暴者九成是男性,受虐者主要是女性,儿童与老人也是受虐的对象。每年有近十万个家庭因为家庭暴力而解体。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家庭暴力的发生率仍在不断上升中;三是它的严重性。家庭暴力导致的恶性人身伤害案件呈上升的趋势。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2005年—2007年审判的杀人案件中,因家庭暴力引起的杀人案件有12例,死亡13人。2007年陕西省女监调查,因家庭暴力杀人犯罪的妇女有171人,占杀人犯罪案的30.35%。其中因长期遭受家暴杀夫的有163件,占95.32%。
侯志明(中国婚姻家庭研究会常务理事、资深心理咨询师):家庭暴力长久以来不仅在社会生活中普遍存在,是最常见、对人们的生活影响最直接的暴力形式,而且,也是社会容忍度很高的暴力形式,很多家庭情感题材的影视作品也拿这个作为噱头。
很多人认为,家庭暴力是家庭内部的纠纷,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也不便界定,因此,外界也就不好介入和干预。
2 “家丑不可外扬”该不该
记者:“家丑不可外扬”的传统观念使得众多受害者不愿声张,因而得不到有效、及时的救助。李阳妻子此次公开求助,反映了东西方处理家暴问题时哪些观念上的不同?在遭遇家庭暴力时,应该怎样寻求积极的保护措施?
王行娟:首先是“家丑可不可外扬”的问题。Kim的头脑里也有“家丑不可外扬”的观念,不过可能没有中国妇女那么浓厚。中国有的受虐妇女,忍受不了家庭暴力时,宁愿跳楼自杀,也不愿把遭受暴力的事实告诉他人,总是希望大事化小。Kim则认为,协议只是解决家庭暴力矛盾的第一步,从这一点看出,东西方人对待家庭暴力的严重性认识不同,一个是认为只要施暴者道歉了,事情就结束了;另一个认为这只是个开始,问题远没有解决。
其次,家庭暴力发生后,寻找什么样的社会支持系统,红枫妇女心理咨询服务中心曾经进行过调查研究,发现中国的受虐妇女,在遭到家庭暴力自己无法解决以后,首先寻找的是非正式的支持系统,如娘家人、婆家人和至亲好友的帮助,找人以后问题如果还得不到解决,她们第二个会找双方的单位,请求领导主持公道。只有在暴力局面无法控制、人身安全受到威胁的时候,受虐妇女才会寻求司法保护。
再次,在美国,如果妇女遭到家庭暴力,打电话报警,警察到达后只要验出妇女身上有伤痕,施暴者就会被带走,并根据伤情对施暴者提起公诉。因此,Kim在报案以后,她用了“charge”(指控)这个词。而在此类事件中,中国警方使用了“调解”这样的词汇。这一点显示了东西方处理方法的不同。在中国,只有在伤害达到一定的程度,就是达到轻伤的程度,才会提起民事自诉;伤害达到重伤害的程度,才会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