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名产妇在北医三院不幸故去的新闻成为舆论热点。虽然事实尚待进一步调查,但从讨论中发现,很多人对发生医疗纠纷后该找谁、该怎么评理,并不清楚。对此,记者采访第三方独立机构——北京市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为读者剖析,正规的说理路应该怎么走。
1问:医患双方有纠纷,患者找谁评理去?
首先可以找医院相关科室、第三方调解或者法律诉讼
记者:治病过程中出现不理想状况,患方如果怀疑是医院的责任,怎么办?患者该找谁评理、鉴定呢?
北京市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副主任刘海英:患者对于治疗结果不满意,医患双方达不成一致,可以有以下三种途径解决:首先,每个医院都有医患关系办公室或者是专门处理医疗纠纷的科室,患者可向其投诉,提出对医生诊疗服务不满的意见。同时患者有权要求封存病历,并复印除了病程记录之外的所有的客观病历。
其次,患者可以申请第三方进行调解,包括行政调解和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2010年10月,北京市司法局等6个委办局发布的《关于加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735号)文件规定,公立医疗机构发生医患纠纷,患方索赔金额在一万元以下的,可以通过双方协商解决;索赔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应当通过人民调解或者司法诉讼的方式解决。我们医调委是北京地区专门从事医疗纠纷调解的专业性群众组织,是完全独立的第三方,不收取任何费用,相比于行政调解和法律诉讼,更为方便、快捷。
最后就是司法诉讼
北京市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副主任刘方:对于医疗结果存有异议,患者可以选择进行医疗鉴定,但是选择的鉴定机构一要有资质,二要医患双方都认可。法院在受理医患纠纷的案件,也会委托医疗鉴定。对于有一些医疗纠纷,涉及患者死亡的,我们希望患方家属能够同意尸检,因为尸检结果是最客观公正的。
记者:有患者可能觉得,不闹大的话,自己的问题解决不了。这样的观念该怎么看待?
刘海英:我们医调委自2011年成立以来,已经处理了8000多起纠纷,真的就是纯医闹的少之又少,大多数患者还是比较理性的。
当然,社会上也流传着这样的段子:要致富做手术,做了手术告大夫。但是这是开玩笑,我可以说,几乎没有谁是抱着这个心理去跟医院要钱的,大家去医院就是想治好病。
医疗纠纷不管怎么闹,都不会因为你闹得凶就能得到更多的赔偿,医疗损害赔偿必须遵循过错赔偿原则,一定是医院的诊疗行为有过错,给患者造成人身损害等不良后果,才能赔偿。我们医调委在处理纠纷中,也绝没有做过“大闹大赔,不闹不赔”的调解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