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历年累计报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3000例以上。昨日,省卫生厅出台《福建省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实施方案》,为了控制艾滋病的流行和传播,我省明确将规范艾滋病免费药物治疗,从而延长病人的生命并提高其生存质量。
性传播仍是主要感染途径
据了解,截至今年3月底,我省历年累计报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3481例,其中报告艾滋病病人1697例、死亡报告834例。而今年1月至3月,我省新报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167例,其中新报告艾滋病病人105例、死亡38例。感染途径仍以性传播为主,在今年1月~3月新报告的病例中,异性接触传播占75.0%,同性传播占15.4%,注射吸毒传播占2.6%,母婴传播占0.4%。
设立定点医院收治艾滋病人
此次省卫生厅出台方案明确,我省将建立省、市、县三级艾滋病医疗卫生机构救治体系,各级定点医院负责收治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抗病毒治疗政策和减免费用规定,并建立相关工作制度。
按照要求,我省艾滋病抗病毒的治疗任务主要由定点医院承担,各设区市于今年9月底前指定定点医疗机构负责辖区内艾滋病免费抗病毒治疗工作。
1203个病人接受免费治疗
方案还强调,我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对合并机会感染、有伴发疾病或者合并症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进行治疗;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工作遵循属地化管理的原则,以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定点医疗机构收治为主,省、市级定点医疗机构收治为辅。
各级医疗机构要坚持首诊负责制,对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筛查阳性的样品要及时按有关规定送辖区内艾滋病确证实验室确证,收集相关信息,对确证阳性者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疫情。不得因就诊者是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艾滋病病人,推诿或拒绝治疗。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及定点医疗机构将儿童艾滋病抗病毒治疗纳入本地区免费艾滋病抗病毒药物治疗工作中,加强对儿童治疗的综合支持。
导报记者获悉,我省现已设立16个艾滋病抗病毒治疗门诊,为患者提供及时、就近的治疗服务,截至2011年底,全省已累计为1203个病人提供免费抗病毒治疗。目前,通过规范治疗,我省绝大部分病人在治疗6个月后恢复了生活自理能力,一部分病人已经重返工作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