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激励”自己在盗窃道路上不断“前行”,一个小偷坚持将每次盗窃经过写成“日记”,总结自己每次的“成败得失”。11月22日,扬州市李典派出所民警抓获这样一个“雷人”窃贼。
小伙叫李晓阳,28岁,是来自河南安阳的打工者。2007年11月23日,李晓阳在安阳老家曾因偷窃一台电脑和一部手机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刑满后在老家一直无业,08年在亲戚的介绍下,来到扬州大洋船厂上班。09年6月,因为吊儿郎当不守纪律被辞退后,又故伎重施,在大洋生活区内频伸脏手,捞取非法之财。为了“激励”自己在盗窃道路上“前行”,李晓阳还将每次盗窃的经过写成日记。自09年3月下旬起,李晓阳先后盗窃了17次,“战利品”包括2700余元现金、3部手机、5辆自行车等。
22日中午,李典派出所民警着便装巡逻至新坝集镇一废品回收站时,一年轻小伙骑着自行车匆匆赶来,身上还背着一个包裹。小伙子见到老板后慌张地说:“老板,你看我这辆自行车能值多少钱?”“最多值35元!”一听此言,小伙口中喃喃地说:“就值这么点钱啊,害得我又去冒险了一次。”民警当即亮明身份,将其拦截盘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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