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性肝炎是指由于药物或其代谢产物引起的肝脏损害,可引起急性肝炎、慢性肝炎肝内胆汁淤积、肝硬化等,有时可出现血管病变,甚至引起肝脏的良性、恶性肿瘤,严重的急性药物性肝炎可引起暴发性肝衰竭。
据临床统计表明,药物性肝损害的发生率仅次于皮肤黏膜损害与药物热。药物性肝病可占所有黄疸住院患者中的2%~5%,或急性肝炎住院患者中的10%,占老年肝病患者中的20%以上。
药物性肝炎的临床表现不一,与损肝药物的种类及引发肝病的机制不同有关。根据临床症状可以分为急性和慢性药物性肝炎两大类。
以过敏反应为主的急性药物性肝炎,常表现为发热、皮疹、黄疸、淋巴结肿大,伴有血清GPT、胆红素和碱性磷酸酶AKP中度升高,药物接触史一般在4周以内。
药物引起的慢性肝炎与自身免疫性慢性肝炎的临床表现相似,可能无任何症状,但也可能严重至发生肝衰竭。生化表现与慢性病毒性肝炎基本相同,如血清ALT、γ-GT的升高,进而可导致肝硬化伴低蛋白血症及凝血功能障碍。
药物性肝炎,是指由于药物或其代谢产物引起的肝脏损害。可以发生在以往没有肝病史的健康者或原来就有严重疾病的病人身上。据了解,目前至少有600多种药物可引起药肝。
那么,该如何预防药物性肝炎的发生呢?
首先,应对药物性肝炎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及早发现肝功能变化,对避免药物性肝炎的发生是十分重要的。因此,要了解哪些药物容易引起肝损害,对已知有肝毒性的药物,应尽量避免应用,如必用时,应注意肝功能的检测。对刚上市的新药应明确观察其不良反应,尤其是肝损害。
其次,要注意询问患者的药物过敏史,凡属过敏体质者,药物的选用、剂量、给药途径应加倍慎重。
第三,凡用药剂量偏大,疗程过长,产生肝损害的机会亦越多。
第四,同时使用多种药物,在体内代谢过程中,相互作用越多,形成新的肝毒性物质的机会也越多,应尽量避免同类药物的重复使用。
第五,妊娠妇女、老年人及儿童使用化学药品,应权衡利弊,注意各类不良反应。
第六,注意原有疾病可能诱发药物性肝损害,对肝肾功能不良的患者应该注意减量使用。
最后,还要注意加重药物肝毒害性的诱因,如:空腹或饥饿状态下服药,患者处于长期营养不良状态下服药,嗜酒者或饮酒后服药,与苯巴比妥或冬眠灵类药物同时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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