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健康网讯 据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消息,近日,南通市政府召集市食品药品监管、卫生、工商、质监等部门就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保健食品监管等工作进行专题会商,并将议定事项形成《会议纪要》。
会议明确了保健食品监管工作的职责划分:生产销售取得“国食健字”和“卫食健字”许可的保健食品以及在包装和宣传资料中标识有“保健、免疫、治疗”等功能和“使用中药材原料(未改变药材性状)”的食品,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监管;生产、销售无保健功效宣传的食品(指使用药食同源原材料并改变原料性状的产品,包括胶囊、口服液、片剂和冲剂等),分别由质监、工商部门按普通食品的生产、流通管理规范实施监管;在药店、保健食品主营店以及在有形市场内设专柜销售保健食品和类似保健食品的,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日常监管,发现销售类似保健食品有安全问题的,移交工商部门调查处理;工商部门在市场监管中发现销售保健食品或宣传有保健功能食品的,及时通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落实监管。
会议要求,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加大对食品小作坊、食品摊贩和保健食品的监管力度,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在工作中,既要恪尽职守、各负其责,又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坚持首问负责,及时沟通联系,确保监管责任落实到位,监管工作无缝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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