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是中国首屈一指的医学中心。2010年,流向首都的各级各类医院、商业药店的费用接近1153亿元。其中,7成由常住北京的近2000万居民贡献;另外3成、约340亿元的医疗卫生保健支出,源于外来人员。
北京市卫生局今天举行新闻通气会,介绍新近核算出的2010年全市卫生总费用情况。中新社记者从通气会上了解到上述情况。
卫生总费用是反映一个国家或地区在一定时期内,全社会用于卫生服务所消耗的资金总额。具体到北京,今天公布的数据涵盖了中央、地方、军队、武警等各级各类医院,以及商业药店、社会医疗保障、商业健康保险、社会捐助等各个方面。正是由于统计数据跨行业、跨部门,因而有一定滞后性。
筹资来源法与机构流向法是目前国内普遍采用的用于核算地区卫生总费用的两种基本方法,其中筹资来源法反映政府、社会和居民个人对卫生保健的重视程度和费用负担水平,以及卫生筹资模式的主要特征和卫生筹资的公平合理性。机构流向法反映卫生资金在不同地区、领域和层次的配置状况。
北京市卫生局副局长钟东波在今天的会议上介绍,2010年,北京市卫生总费用筹资来源总额为813.64亿元,机构流向总额为1152.95亿元,来源法核算结果比机构法少339.31亿元(29.43%)。两种核算方法结果差异的最重要的原因在于,北京市外来人员就医、购药非常普遍,这既体现了北京作为国家医学中心城市的地位,又凸显了卫生资源配置的压力。
统计显示,北京的卫生费用机构流向以城市医院为主。按照机构流向法核算,北京地区卫生费用为1152.95亿元,比2009年增长17.01%。从结构看,流向医院的占比最大,为71.21%,高于全国大部分地区。钟东波说,这与北京市聚集了众多大型公立医院的服务体系特点是相适应的。北京地区药品零售机构费用所占比重(17.21%)远高于全国大部分地区,反映北京具有比较发达的社会零售药店系统。
在流向医院的费用中,流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费用增速为22.40%,高于县医院15.58%和城市医院16.68%;流向社区卫生机构费用的比重比2009年提高0.33个百分点,城市医院和县医院的费用比重则分别下降0.19个和0.13个百分点。钟东波认为,这表明北京居民就医逐步出现向下流动趋势,分级医疗政策初见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