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这一辈子伤害最深的人是谁?是我们的敌人吗?是我们的上司吗?是我们的竞争对手吗?不,我们此生奋力去伤害的,是我们最爱的人。
如果把伤害和眼泪量化,我们几乎是在不遗余力地伤害着我们最爱的人,这程度也许远远超出那些我们所鄙夷的对象。虽然我们也给了我们所爱的人很多爱,也有许多是无心伤害,但是——由于我们总是和所爱的人朝夕相处、知道最多他们最深的痛处、难免产生许多摩擦、不再努力掩饰自己的情绪——导致我们给了自己所爱的人最多也最深的伤害。想一想,你是否用最恶毒的字眼攻击过他?是否用最大的声量同他讲话?是否用最露骨的方式表示不满?也许只有他,见过你鲜为人知又暴跳如雷的一面。也许我们事后会有满载的歉意,用尽各种方式去抵消自己失态的言论和情绪,但于事有补吗?
并不像我们想象的那样轻松自然,伤害总是比礼物带有更大的威慑力。对于那些凭空而降的意外收获,我们更在乎失去的那些本应拥有的东西。如果你捡到100块钱,你当然会很开心,但是如果你不幸丢掉了本来就属于你的100块钱,你的沮丧是更加彻底的。
很显然,我们的心情无法做等价交换。一件好事情带来的快乐永远都不能抵消一件坏事情带来的伤害,相对于馈赠,我们更在意剥削。所以,如果我们实在没能压抑自己的火气,冲自己心爱的女孩子发了火,诸如“滚蛋”或“贱货”这样的词汇脱口而出,事后的一句“对不起”或“我爱你”能将之前的阴影一笔勾销吗?绝对不可能!所以,如果再出现这样的局面,不要再责怪你的伴侣:“我都已经道歉了,你还要我怎么样呢?”因为我们都一样,比起快乐的往事,我们更不容易遗忘那些伤害。
如果一定要将一次伤害放在天枰上,另一端要放上什么比例的快乐事件呢?如果你希望保持和对方亲密而知足的关系,答案是五。也就是说,我们要用五件快乐的事情去抵消自己的一回冒失行为或肮脏嘴脸。并且这样的弥补并不是永远都能够奏效,当伤害过于深刻或者频繁,我们将永远失去赎罪的机会。
所以,请尽量不要因为熟络就失去分寸,不要因为情绪而失去主张,不要因为爱而给予伤害。对于错误的行径,我们总是需要付出更多的代价去掩盖,而掩盖只能是一种遮蔽行为,不代表伤痛已经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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