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18名听证代表、数十名旁听代表冒着酷暑赶往位于天山路的市人保局。本次《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办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听证的焦点集中在对违反医保规定的医疗机构及参保人该采取何种处罚,由于听证代表包括普通市民、医疗界、基层工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各行业的协会代表,由于各方诉求不同,会上争议颇大。
争论1:医院药店违规该如何罚?
根据《草案》规定: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相关科室和工作人员严重违反医疗保险规定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可以采取暂停其医疗保险费用结算支付的措施。
解读:这样的规定意味着如果医院和药房违规,比如有医生违规开药、超量用药、重复用药,那么该医生所在科室,甚至整个医院,或许将面临不能刷医保卡的处罚。
来自发改委的代表濮海虹表示对《草案》的规定相当赞成。“我认为这条规定有操作性,就上海而言,医疗机构分布相对比较充沛,个别医疗机构暂停不会影响全局。”
来自浦东新区潍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代表杜兆辉赞同这条规定理由则是,停止医保卡的使用这一条对医院影响足够大,足够对医院起到警示作用。
而市民代表王鸿生似乎不认为这对医院有足够的警示。“‘停牌’不可取,对参保人员肯定会造成不便。就应该谁违规,查处谁。个人违规处罚个人,医院违规处罚法人,可以采取调离、免职、甚至取消执业资格。如果要对医疗机构进行处罚,建议在违规医疗机构原址或者附近重建一所相似医疗机构。”
争论2:医保卡使用异常如何监管?
根据《草案》规定,市医疗保险监督检查所应当对参保人员月门急诊就医次数及其发生的医疗费用进行实时监测,发现明显超出正常情况的,可以采取临时改变其门急诊医疗费用结算方式的措施,但应当通知参保人员,并对其就医情况及时进行审核检查;经审核检查,未发现有违反医疗保险规定行为的,应当立即恢复其门急诊医疗费用记账结算方式。
解读:如果拿着医保卡去门急诊看病,次数过多,或者费用过大,有可能医保卡就暂时不能用了。
医疗系统的部分代表对此项规定持赞成态度。然而市人大代表傅维安却对这条规定表达了自己的担忧:“用医保卡看病,如何算次数异常,如何算费用异常,这个判定很难。有些病,确实需要频繁就医,确实需要花很多钱,如果采用一刀切的方法,将他的医保卡给停了,这样的事情如果多几起,恐怕会引起公愤,从而将矛盾引到医保监管部门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