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我和同学也一样,但爱美的同时也要多加小心啊。”昆明某大学女生曾同学昨天向晚报记者反映了自己和同学的遭遇。她说:“1月31日下午,我和李艳(化名)同学去美容院美容,可美容院未经李艳同意就给她做了380元的面膜,李艳与该美容院发生冲突,被美容院3名工作人员打伤。”
女生回忆
被强行消费后又被打
昨天,小李同学因受伤精神状态不佳,不愿直面记者,让同学小曾向记者介绍情况。小曾说,1月31日下午,她和同学李艳、小杨一起去大观商业城买东西,路过商场门口时,街边有人向她们发美容邀请卡,说可以赠送她们一套美容护理,3人就跟着发卡人去佳华大厦一美容院。
据小曾介绍,她们3人登记领赠品记录后,分别进了3个单间,这时她们就分开了。小曾说:“美容师让我试用一种排毒美容面膜,我问要钱吗?美容师告诉我做额头是免费试用,做全脸380元。我觉得不合适,就不同意做。后来,美容师硬要给我上面膜,我赶紧挡住她的手,她才没能继续抹。”
小曾说:“洗完脸后,我一出门,就看到李艳蹲在门口哭,一问才知道她被美容院的人打了。小李告诉我,美容院没经过她同意就往她的脸上抹了排毒面膜,她不愿做,想坐起来反抗,在争执中,没想到被美容院的美容师掐着脖子按回床上,拉扯中小李也蹬了美容师一脚。最后,她们打了小李一顿。”
店家承认
错在不该动手打人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该美容院,美容院的业务负责人徐女士给出另一种说法。她说:“我们事先和3个女孩子说过排毒面膜是额头免费试用,全脸380元。当时在房间里的店长告诉我,她们明确告诉过那个女孩子(李艳),还说‘如果你感觉好,我们就再帮你做,你拿着镜子看着’,当时那个女孩只是拿着镜子,看着她们做。美容师拿单给女孩签字,她却说她不知道要钱,不做了。”徐女士解释,不是将她推倒按在美容床上打,而是美容师想先帮她清洗脸上的面膜,便推她躺回床上洗脸,但她却突然踹了店长的肚子一脚,我们员工和她吵了几句之后,双方就打了起来。”
徐女士还解释说:“我们做服务行业,错就错在不该动手打人,所以她要2000元赔偿,我们也当晚就赔付给她了,而且我也已经开除了当时打人的两个员工和店长。但是我觉得她(李艳)本身也有问题,当时,她同伴也不同意做面膜,我们也没有为难她们,更谈不上强行让哪个消费。而那个女孩是做了面膜没给钱,我们才起冲突的。”
民警协调
美容院赔偿2000元
走出美容院,小李和同学当即向大观派出所报了警,并带民警指认了美容院。之后,小李到医院检查、治疗,检查结果是:小李右手臂和手肘淤青肿起,额头上有肿块。医生诊断小李只是皮外伤,未伤及骨头。带着医院的诊断书,小李回到派出所,最后在民警的协调下,美容院赔偿小李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