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改革试点工作自今年2月启动以来,已初步形成中央、省、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医院多方努力,综合改革和单项改革相结合的工作格局。鞍山、镇江、七台河、马鞍山、芜湖、洛阳、鄂州、株洲、遵义、昆明、宝鸡、西宁、潍坊等13个城市市委、市政府已通过试点实施方案并报省医改领导小组,其中9个试点实施方案经审核批准后已报卫生部和国务院医改办备案。镇江、芜湖、鞍山、宝鸡、鄂州、七台河等城市已全面启动试点工作。
各地普遍推进的改革任务有:一是完善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推进公立医院结构布局调整,加快县医院发展建设,建立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二是加强公立医院内部管理,在确保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的前提下,尽可能控制成本,提高效率,切实让患者得实惠;三是推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为城乡医疗卫生机构培养合格卫生人才。与此同时,各国家联系试点城市针对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治理机制和管理体制等难点问题也正在探索。
为更好地指导地方试点工作,卫生部已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相关配套文件,目前正在制定的配套文件包括鼓励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设立药事服务费、公立医院结构布局调整规划、单病种收费、公立医院编制标准等方面。
此外,在一些重点领域开展了相关理论和政策研究工作,如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体系,推进公立医院管理精细化、现代化和专业化策略研究等。公立医院改革单项试点工作也在推进中,卫生部已遴选23个省110所医院开展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确定72所重点联系医院共678个病房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试点工作,已选择50个病种开展单病种付费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