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进行一次普通的剖宫产手术,却让患者许女士由于手术切口一直疼痛和红肿流毒长达13年,导致其身心俱疲,健康状况受到严重影响。为了讨回公道,她一纸诉状将当时手术的医院告上法庭,要求医院赔偿精神损失费5万元、误工费6万元等共计12.1万元。近日,浙江省余姚市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剖宫产手术切口13年未愈合
许女士家住余姚市小曹娥镇,今年才42岁,但是由于长期的病痛折磨,让她看起来比同龄人苍老了不少。
许女士在法庭上陈述说,1995年5月29日零点,由于她将要生产,被家人送到了医院,经过剖宫产手术后,顺利地产下一子,但当时谁也没有想到,这是她噩梦的开始。
许女士回忆说,当时她一共住院7天,但是腹部的手术切口在孩子满月后,还是感觉到一阵阵的疼痛,以至于不能弯腰、下蹲,根本无法劳动,当时以为是生过孩子的缘故,她也没有怎么在意,询问医生,医生也只是说和她自身体质有关,应该会慢慢好起来的,于是,许女士一直在家里休息养病。
2003年4月,许女士发现自己当初手术的切口开始红肿化脓,她赶忙到医院去就诊,但是多次的挖除腐肉手术和扩创手术都无法治愈她的伤口,每隔一个月,总要去医院看病,由于刀口有将近10厘米长,好了这端,另一端又开始化脓流毒了。
直到2008年11月12日,不堪忍受痛苦的许女士才在别人的介绍下,到浙江省邮电医院做了“下腹部窦道广泛切除术”,这才解除了她长达13年之久的痛苦。
“对家里的影响太大了,她不能劳动,还要看病,家里两个孩子,我平时打工挣的钱都给她看病了,医院都不知道跑了多少遍。”许女士的丈夫说起这些年的痛苦,无奈的摇头。
医院称患者体质差是主因
当时给许女士做剖宫产手术的医院在法庭的答辩中称,医院的治疗行为并没有过错。他们查阅了当年许女士的医疗记录,由于许女士是因为生孩子被送到医院里的,当时情况紧急,为了保证病人的安全,他们为许女士施行了剖宫产手术,当时手术也是成功的,许女士顺利产下一子。
在说到为什么许女士的手术切口会长期的红肿流毒,医院称,他们的手术是没有过错的,这与许女士本身的体质有关系,因为手术本来就是创伤性治疗,在手术之前,他们也是明确告知了许女士会发生其他并发症的可能性,告知了手术的风险。
医院还同意许女士提出的医疗过错鉴定,以及医疗过错对许女士造成的损害后果是否有因果关系进行鉴定。
鉴于双方要求鉴定,法院最后宣布,案件将等鉴定结果出来后,择期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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