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满18岁的兰兰(化名)怀孕后到一私人诊所做人流手术,不料落下终身伤残。事后,兰兰把私人诊所的5名相关人员告上法庭。日前,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兰兰共获各项赔偿12万余元。认定一审法院对5名被告的赔偿责任划分,把一审法院判定的5万元精神抚慰金减至3万元。
人流手术不当致子宫穿孔
兰兰是南宁市一所职业技术学校的学生。2007年12月,兰兰发现自己意外怀孕了,这是与男友偷食禁果后惹的祸。兰兰不想让亲朋好友知道,于是决定偷偷打掉小孩。一位要好的女友告诉她,有一家私人诊所可做人流手术,价格不算太贵。
2007年12月24日,女友带兰兰找到这家私人诊所,要求把兰兰腹中的胎儿打掉。不一会儿,一名男子用摩托车运来一台B超机,医务人员把机器搬进诊所后,给兰兰做了检查,确诊她已怀孕3个月。
考虑到胎儿还小,接诊医生建议兰兰进行药物流产,并叫兰兰交了500多元钱。兰兰吃了药,可从中午一直等到晚上9时,也没见胎儿流下来。医生又决定对兰兰实施钳刮术。于是兰兰躺到了诊所的手术台上,由该诊所的医务人员丁燕、陈琳为她实施了手术。
手术进行10多分钟后,兰兰感觉腹部撕裂般的剧痛,还伴有恶心、呕吐症状。丁燕、陈琳慌了,连忙用钳子从兰兰腹部钩出一些像肠子一样的东西。这时,兰兰的下体流血不止,丁燕、陈琳见情况不妙,赶紧停止操作,并通知诊所经营人李伟和张虹夫妇,将兰兰转送到南宁市红十字会医院治疗。
转院时兰兰出现了失血性休克,过后几天她才得知,之前的手术已造成她子宫穿孔、回肠重度挫裂。红十字会医院为其做了小肠部分切除术及子宫修补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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