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爱女器官救5人:7月30日上午8点45分,川大华西医院第一住院大楼专用电梯里,11岁的小佳宇躺在病床上,眼睛微闭,面容平静,身旁的呼吸机在维持她的生命体征。
(图片来源:华西都市报)
除了小佳宇外,狭窄的电梯里还挤满了人,她的父亲母亲、叔叔婶婶、大她5岁的哥哥,以及湖南赶来的亲友。电梯上行至二楼手术室,父亲的目光始终没离开女儿,电梯里安静得只听见母亲压抑的啜泣声。
此前,来自湖南的曾佳宇同家人到四川看望亲人,但不幸遭遇车祸而“脑死亡”。经过一天的考虑,父亲曾清辉与华西医院器官移植中心取得联系,希望通过这种方式让爱女重生,同时也帮助到更多的家庭。
随后,小佳宇被推进手术室,医生们俯身、低头向她致敬。经过评估,她的两枚眼角膜、双肾、肝脏均可捐赠,5名患者将因此获得新生。
脑死亡是怎么回事?
是指包括脑干在内的全脑功能丧失的不可逆转的状态。脑死亡有别于“植物人”,“植物人”脑干功能存在,昏迷只是由于大脑皮层受到严重损害或处于突然抑制状态,病人可以有自主呼吸、心跳和脑干反应,而脑死亡则无自主呼吸,是永久、不可逆性的。
不少国家过去一直把“心跳停止”和“呼吸消失”作为死亡的标准。但随着医学科技的发展,病人的心跳、呼吸、血压等生命体征都可以通过一系列药物和先进设备加以逆转或长期维持。但是如果脑干发生结构性破坏,无论采取何种医疗手段均无法挽救患者生命。因此,与心脏死亡相比,脑死亡显得更为科学,标准更可靠。
自1968年美国哈佛大学死亡定义审查特别委员会提出脑死亡判断指标以来,世界上已有80多个国家和地区陆续建立了脑死亡标准,一些国家还制订了相应的脑死亡法,但也有国家采用的是脑死亡和心脏死亡标准并存方式。
由于人工呼吸器能在病人全身其他器官都已衰竭的情况下,继续长时期地维持心肺功能,致使法学界和社会各界广泛接受这样的观点,即病人死亡的标志是起整合作用的脑功能,特别是脑干功能的全部停止.医生若要宣布病人脑死亡,必须要有引起大脑损伤的结构性或代谢性病因的证据,而且要排除排除一切可逆性昏迷的原因,如急性中毒(一氧化碳中毒、镇静安眠药、麻醉药、精神药物、肌肉松弛剂等)、低温(肛温32℃)、严重电解质及酸碱平衡紊乱、代谢及内分泌障碍(如肝性脑病、尿毒症脑病、非酮性高血糖脑病)及休克等。
脑死亡最新标准
据了解,卫生部脑死亡法起草小组的最新标准是:深昏迷,脑干反射全部消失,无自主呼吸(靠呼吸机维持,呼吸暂停试验阳性),瞳孔放大或固定,脑电波消失。在首次确诊后,观察12个小时无变化,方可确认脑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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