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贫富混居”政策的不独是兰州,武汉市也曾表示今后将不再成片开发经适房;重庆市为了应对“公租房成为贫民窟”问题,也将公租房与商品房混居安排。上述“贫富混居”的政策初衷,无疑是为了避免“贫民窟”的出现,消除贫富隔阂,促使贫富交流,带动贫困者致富。但“混居”之后就一定能消除“隔阂”,促进“交流”吗?
报道中说,由于部分拆迁户交不起物业费、暖气费等,导致同一栋楼上的居民开了“两个门”,正常缴费的走一个门,交不起费的走一个门。如此区别对待,反而会扩大贫富之间的心理隔阂。还有一个商住小区的住户说,即便自己住进去了,但看到人家豪车豪房,吃穿都是最好的,对他们和孩子也是一种刺激,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这样非但没有促进“贫富交流”,反而将贫富对比以一种刺眼的方式展现出来,比较之下,低收入者的不幸感会更加强烈,与政策初衷适得其反。
中国城市社会,已非传统的“熟人社会”,一年到头不相来往、不知对门邻居是谁的情况已成普遍现象。在这种情况下,寄望“贫富混居”可以促进“贫富交流”,进而带动贫困者发家致富无疑是一厢情愿,富富之间尚不往来,还能寄望富者去“扶贫”?
低收入者从来都不缺少致富的愿望和想法,只不过是没有资金,没有创业条件而已。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掣肘他们致富的不是住在哪里,而是谋生空间和致富通道过于狭窄,“贫富交流”也于事无补。消除贫富差距,显然不能靠设想之下的“贫富交流”和“富者带动”,而应该靠科学合理的政策和制度安排,促成一笔小额贷款比几次“贫富交流”更实际,宽容对待摆摊设点的低收入者比让他们住进豪华社区更人性化。
而且,解决低收入者住房问题,把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推给开发商,在商品房之间插花套点廉租房,只会“富人不买账穷人不领情”。为低收入者做事,首先得弄清楚人家需要什么,绝不是一厢情愿地认为他们住进了豪华小区,与富人近了一点,就自然变成致富能手了,也不是只要与富人住在一个小区,贫富隔阂就自然消失了。兰州“贫富混居”政策遭遇的尴尬,值得深思。